Re: [請益] HIV藥物費用 可否依收入酌收部份金額?
※ 引述《Blopress (UCCU)》之銘言:
進入正題以前,先處理一個個案的部份:
不管你對馮老師案子的看法與觀感啦,討厭用藥或無套什麼的我也可以理解。
但我們應該釐清一些事實:
1. 他病毒量測不到。
2. 沒有接觸者被他感染。
病毒量可能受到很多因素影響,包含其他合併治療的疾病用藥、娛樂性用藥等。
但是我們很難說只因為幻想就自己主張他有傳染力。
而這個案子到底跟免費藥物提供政策的關係?
: 所以你想要承認哪項?
:
: 1. 圈內愛滋潛在人數遠比想像中高 十甲二三滋 三甲行必有一滋焉
:
: 2. 愛滋甲一邊拿藥吃 一邊散播愛滋 讓愛滋生給其他甲
我認為我沒有答案,
因為黑數、未接受治療、或治療失敗(或尚未成功抑制病毒)都可能造成他人感染。
黑數或未接受治療就先不說了,因為他們跟服藥沒什麼關係。
未治療成功是否代表免費藥物提供政策的失敗?
未治療成功可能因為藥物副作用造成服藥順從性低,甚至拒絕接受治療。
也可能是因為還在培養服藥的習慣,或是藥物組合正在調整更換或因為發現抗藥性。
未治療成功的人不代表未來不會變成治療成功。
真正難以觸及的是那些拒絕治療,或是無法找到的黑數。
所以即便感染者增加是由治療未成功的人接觸而感染,也不能論及治療政策的成功失敗。
更別說黑數跟拒絕治療或未治療的人,根本上就沒有進入免費藥物提供政策之下。
不懂為什麼免費藥物提供的政策有需要為年增通報數據負責。
以目前90-90-90目標的達成率,台灣分別是75-79-85
假設目前台灣全部的愛滋感染者是一個明確數字X
不具實質傳染力的感染者也不過0.75*0.79*0.85*X 約0.5X
實際上有傳染能力的感染者根本就有一半左右。
以目前預估的黑數與未治療成功的人來說來說,
年增約2300例其實本來就是可預期的事情。
不過這就跟抗愛滋病毒藥物提供的方式沒什麼關係阿。
不如說如果沒有免費提供藥物的政策,就不是只有每年這2300例。
至於藥物浪費的部份,目前愛滋病毒藥物,如果遺失等原因就要自費購買或專案報准。
所以我不太懂重複領取的問題怎麼會出現,這基本上不太可能。
有的話也是個案,通常不會被我們考慮。
一般穩定接受治療的感染者,我的感覺比較像囤積僻,算顆數算的很精。
他們通常怕一忙起來沒時間看醫生。
畢竟如果沒看醫生會斷藥,不能穩定服藥CD4跟病毒量就有可能波動,很麻煩的。
當然也有天兵的類型,但這就是個人的生活習慣問題。
但無論治療成功的人,大部分都能穩定服藥。
所以我不太懂,到底你的這些論點到底跟免費藥物提供政策的關係是什麼?
:
: 那我相信 納稅人 鄉民們 反甲的聲音 會少很多
:
: 我也相信 我們花在愛滋甲身上的錢是值得的
如果擔心公關與政治問題,我覺得督促落實愛滋防治教育與公民思辨比較有效。
才不會將無法推論的東西放在一起,杞人憂天或是亂打一通。
:
: 如您所說 已通報 但未投藥的佔20%左右
:
: 就已通報 且還活著的人來說 這種人了不起三四千人?
:
: 但目前的治療準則是 CD4<500 就要治療
:
: 您的意思是
:
: 是這區區三四千 多數CD4在500顆以上的愛滋甲 相對傳染力較低的情況下
:
: 造成了每年增加兩千個新的愛滋甲??
:
: 不知道我有沒有誤會錯誤?
:
: 如果是未治療成功的那15%造成
:
: 那不就是我說的狀況2嗎
:
: 已經投藥的愛滋甲繼續散播愛滋 讓愛滋生
:
: 以我們台灣有限的醫療經費 這樣的行為不能檢討 不能批評 ?
台灣目前是只要確診就可以接受治療。
不需要低於CD4 500,你說的是低於這數字就會直接介入。
但是自願投藥不需要任何條件,只要跟個管與醫師認真討論,下定決心。
至於你的理解,就未治療或治療尚未成功本來就具有傳染力。
而低於CD4 500即便會介入,但是如果沒去醫院固定回診,
也只能由政府公衛端想辦法處理或將這個人找回來。
所以不是時間或數據值到了就會變成治療中,或是治療成功。
感染者需要的是醫師、個管師、同儕及伴侶等長期陪伴,
從工作、經濟及家庭等面向給予系統性支持。
而已投藥如何讓愛滋散播,我倒是很好奇。
所以我還是不懂,到底你提的這些跟藥物政策有什麼關係嘛?
至於你說其他疾病與病人是否也能受到一樣的照顧?
基本上我也同意C肝新藥應該更廣泛的提供。
至於C肝廣泛治療政策背後的支持群眾,我就不多說了。
真的談起來又要談到永續發展目標的全人健康與愛滋防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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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5.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10150305.A.FCA.html
※ 編輯: uka123ily (114.24.25.58), 11/08/2017 2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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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有沒有錢啦,
但目前的經費使用狀況都在預算內,看起來沒有檢討的必要性。
如果要認為這方面不合理的你應該提出更多的論述,但說真的我都沒看到。
你是要一直問號走迂迴戰術,還是正面提出你認為要付費的論述?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1/09/2017 12: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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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從健保給付有法源依據,也會納入一般健保慢性病給付範圍。
而且總額也沒有產生無法負擔的情形,不知道檢討的依據跟理論基礎是什麼?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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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什麼?給我一個好的理由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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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何負擔費用不是一個不能談的事情。
但是討厭感染者所以要求自費不是一個正當的理由。
※ 編輯: uka123ily (36.230.67.190), 11/09/2017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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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論不是這樣做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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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耶因為盛行率不能直接推論藥物政策。
然後黑數的樣態本來就未必可知。
即便你的提出的兩種可能性成立,這跟藥物政策有何關係?
本來就沒有關係。
你不就是因為不能從藥物政策的成效下手,才去模糊焦點嗎?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1/10/2017 1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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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沒有甚麼愛滋感染者都是蓄意這種事情,
不過個人研判,您正在歧視感染者有比較大的可能性。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1/10/2017 13: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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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代表有傳染意圖,你確定所有人都是這種想法嗎?
這應該頭腦想一下就知道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堅持蓄意是甚麼心態呢?
所以我認為你的推論本身就無法被檢驗,單純你自己覺得他們都是蓄意。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1/10/2017 13: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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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你的幫助大或小阿? 不懂這是什麼論點。
我只是說你其實有可能就是在歧視感染者而已。
畢竟幫助感染者跟有沒有歧視他們是兩件事啊。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1/10/2017 13: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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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無套性交是不是蓄意啦。
畢竟無套性交的狀況很多,不是每個人都有傳染能力或是有意圖傳染。
但是如果以助人工作者來說,
如果不反思自己是否因為不注意,對服務的朋友造成烙印與傷害,
我是覺得很可惜也不應該。
特別是這種奇怪的分類方式,我覺得蠻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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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辯可以參考我之前文章,一般口語的意義上,你應該比其他人更符合這個標準。
疫情是否崩壞或如何解決有另外的討論脈絡,不要隨便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1/10/2017 13: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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