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衛教] 淺談藥物危害
※ 引述《RayBoku (Ray)》之銘言:
: ※ 引述《garlic1234 (蒜頭)》之銘言
: : A.藥物知識教育的部份與減害策略關連性非常高
: : 減害意即我們承認藥物使用者是無可避免的存在,但可以透過教育或是其他
: : 替代物質達到減少危害的程度,比如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便是知識
: : 教育的一個例子,額外還有許多肝硬化、抽煙的肺癌、拉K的膀胱等等恐懼式
: : 教育都是其中的一部份,這些也確實對於教育大眾有一定幫助,而其中還有一
: : 個重要的點是「經驗」,比如說酒該喝多少、煙抽幾根、E用幾件等等。這些知
: : 識對於藥物造成危害有許多實際的幫助。
: : 但會被列於禁止藥物所帶來的危害這區的原因是,被禁止的藥物在知識教育方面
: : 著墨是少的,比如說你只聽得到毒品很可怕,但很少聽到這些所謂的毒品要怎麼
: : 使用,當然很多情況下連提都是禁止的,比如說PTT站方就禁止違法藥物經驗分
: : 享,你也不會從教育或書本中知道用E要半件一件還是多少,這些資訊是被封殺
: : 的,因此如頂端提的永遠都存在藥物接觸者的狀況下,第一次接觸的人往往是沒
: : 有相關知識的,他有可能第一次就丟了一整件E,或是安非他命就呼了十多口,
: : 這個人可能因此藥物過量而喪命或造成身心或人際關係不可回復的傷害,甚至
: : 也可能有暴力或攻擊他人的社會危害等,如此提的便是禁止所帶來的危害之一,
: : 有些人可能會好奇,他活該用藥死好阿,對於這種類似變成感染者就是活該愛
: : 玩的個人道德批判可以選擇左轉或是我不會回應你,這些危害終究是社會要承
: : 擔,只是你剛好爽到或是經大眾分擔後你沒有被傷到的知覺而已。
: 關於藥物知識方面,目前醫療常規仍在使用的藥品略過不提,部分違禁類藥品在「正規藥
: 物」使用方面,一直都有相關研究,如搖頭丸(MDMA)應用在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精
: 神治療、神仙水(GHB)使用在猝倒(Cataplexy)或是猝睡症(Narcolepsy)患者,或者不歸屬
: 於藥品類的乙醇(酒精)用作甲醇中毒的解毒劑等等;不知道的東西並非就沒有
: 至於「娛樂性使用」的教育,很抱歉,常規藥品本來就不是製造來「娛樂性使用」,即使
: 是合法的菸酒也沒有哪本手冊典籍會寫著:一次一杯,血中濃度將是多少多少、一次一根
: ,尼古丁濃度會是多高多高;搜尋減害療法,重點都是在於「減少高危險藥物使用、避免
: 可能的傷害」,看一下版上的文章,還是有部分支持用藥的論點是「必須是大劑量、長時
: 間使用才會有害」,原 PO 對於 K 他命的看法也是「膀胱傷害是被誇大的」,藥物知識
: 教育與減害?毋寧說是「信者恆信」
常規藥品本來就不是製造來「娛樂性使用」這大家都知道,但實際的問題就是它一定會
被作為餘樂用途使用,而且就算嚴格禁止後還是會發生,這些問題就不是一句藥本來就
不是製造來娛樂用就解決的,如果只要一句話就能解決問題,這些藥品也不需要討論來
討論去,所以才會衍生出來減害策略及藥物的相關教育與知識,這是為什麼露德、熱線
等會談娛樂性用藥知識與減害,而我不太確定你提的那幾項藥物在常規使用的用意是什
麼。我知道那些在常規中都是被使用的,但是這些鮮少是應用在減害策略上。
我沒有提出K的部份被誇大或小看,而是指出現在毒品防治教育裡只剩下恐嚇式教育,
就跟懷孕、愛滋、性的宣導一樣,只有用接觸/感染了會多慘多慘,造成的問題是第一
次接觸到K的人並不覺得有如宣導的尿布那麼可怕,在失去或恐懼感被破除的狀況下,
恐嚇式教育會是失敗的,提這點不是要完全否定恐嚇式教育,而是這種狀況還需要其他
配套補全。
: : B.藥物品質與管制法律
: : 以現行法律,製造、持有、販賣都是違法的 (當然有些漏洞,不然不需要提),
: : 所以在許多藥物的製造下,不見得會在合乎規格的實驗室或品質下製造,常見
: : 的便是E的品質,台灣每一批的E都存在品質問題,其中可能壓入麵粉,也可能壓
: : 入安或其他藥物,對於危害來說,混用藥物的交互機制本身就是有風險的,更不
: : 用說連內容物都無法確定的狀況下,也造成有些E比較茫,有些比較嗨等等,意
: : 即危害程度無法被估計,劑量方面也是,今天這批E可能半件剛好,明天那批E
: : 可能要到3/4或一件才夠,這導致的結果是沒有一個標準值可以依循,除了經驗
: : 外就是賭運氣,也可能因此過量,以E來說可能直接倒掉,這在任何性領域都是
: : 危險的,失去自主能力時連基本防護都無法考慮,也可能是財物受損或是裸照
: : 威脅,這些都是藥物品質帶來的潛在危害,而也是因此,A.的知識教育在這裡
: : 就無法全部發揮。也是如此這兩點交互影響著並帶來危害。所幸或不幸的是安
: : 的純度在台灣是世界一等一的,又因為E被大力查緝,因此在品質與入手難易度
: : 考量下有不少人轉往用安,這算是管制方法的一個危害。
: : 至於管制方法的部份台灣是以學名當作禁止,意即我今天若讓此藥物新增一個
: : 官能基就誕身了新的合法藥物,意即不在毒品名單上,自然規避法律問題,也
: : 是如此,官方禁藥速度則永遠跟不上新藥,新藥也有隨之而來的問題,比如說
: : 效果更弱或更強,更短期或更長,都會有各自的危害,因為藥物知識教育與經
: : 驗在這邊效果是被打折扣的,這便是禁止所帶來的藥物品質危害。
: 這部分可以參閱 tetradisc [討論] 各同志團體對 用藥(性愛) 的見解(?) 第一段
: : 以煙酒來說,合法所帶來的品質穩定便少了許多品質的危害,但存在著使用人數的增加
: : 與隨之而來的二手煙與酒駕公安等問題,禁止或管制範圍,就是一個能討論的問題。
: : 而以被禁止的藥物來說,1.藥物知識教育部份是非常大的問題,因為它被法律與社會道
: : 德觀雙面夾殺,2.藥物品質問題可以隨著合法化而被解決(但就會有開放的問題),
: : 而藥物知識教育則不單法律可以解決,今天我可以教導別人喝多少酒OK或抽多少煙,但
: : 我很難教別人E要用多少、煙呼幾口,法律問題在這邊是容易規避的,但道德呢?
: : 永遠也不可能跟你爸談E怎麼玩、玩多少,但你可以跟你老爸分享你一天幾根煙,
: : 藥物知識教育不足帶來的危害中,道德觀是需要承擔蠻大責任的,而上述提到的危害
: : 都是社會實際遇到的問題,因此如果你用的是「用毒就是不對」的道德觀來看問題,便
: : 永遠無法接觸到這些狀況而將問題歸類於個人「都是這些人活該死好毒蟲」,因此,要
: : 討論藥物危害時,必需先將道德觀拋開,才能處理實際的危害問題,當然如果你執意用
: : 那種道德觀來看待時,就不能忘記酒精的危害還遠大於E與大麻,則要切忌避免雙重標準,
: : 一方面說吸毒就不對,一方面縱容煙酒的危害而避而不談。
: : (藥物的成癮性與生理危害表 http://ppt.cc/Jutv )
: : (藥物的個人危害與社會危害表 http://ppt.cc/UPxS )
: 在這邊要稍微停頓,反問一下 PO,引用這兩個圖表,原 PO 真的知道論文的研究目的、方
: 法以及結論嘛?還是一看到就「哇賽,原來菸酒的傷害性這麼高」高潮了
: 上表 2007 年發表在 The Lancet,論文作者希望透過比較各種藥物(合法以及違禁)對於生
: 理傷害、成癮性以及社會傷害,嚐試對於英國現行的藥物管控政策做分析;下表則是同作
: 者在 2010 年,將原本 9 項分類更細分為 16 項,進行藥品危害的分析,在下表中酒精的
: 傷害一躍而成第一名。但是這兩篇論文也都各有反面意見,包括沒有考慮到各層面傷害的
: 交互影響、忽略了使用人口對於傷害指數的加成、評分方式不夠客觀等。
: 論文作者本身的結論大抵包括「不應把菸酒排除在物質濫用的範疇之外」「應加強酒精的
: 傷害以及相關公衛政策」,而非「菸酒的傷害性高於某些物質,所以應該開放低傷害性的
: 物質使用」;甚至論文作者也提到,考慮到政策造成的藥物可近性,或許傷害程度會不同
: 希望透過實證分析藥物傷害以及衛生政策的論文,被原 PO 簡單打成「道德觀(導致藥物
: 知識教育不足)」;如果這不叫見獵心喜,還真不知道什麼是見獵心喜了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懂最後一段,我的重點並沒有在強調酒精有多高,而是以原本論文
的方向試著讓大家理解管制藥品的討論中也該將菸酒納入其中,我比較納悶的是通篇哪裡
出現菸酒傷害比較高所以應該開放低傷害性物質?我內文中提的雙重標準是在指出道德觀
對於菸酒與其他物質間的不同判斷標準,我不知道是你見獵心喜還是本身存在特定立場,
在寫該原文時的主題就兩點,「拋開道德觀」正視危害問題以及「開啟討論」,你預設著
我是用支持藥物除罪的文章來寫這篇,我反而覺得見獵心喜的是你,聽到酒精危害大於E
跟大麻就高潮了。
==
打了很多,改來改去後才發現,回這位仁兄的文很累人;一方面把對用藥的疑慮打成「道
德感」或是「價值觀」問題,然後用著烏賊戰的方式包裝自己不知所云的「藥物知識教育
」,偏偏此仁兄所謂的知識教育是有問題的;對於反方提出的疑問,這位仁兄不是視而不
見,不然就是「要拋棄道德價值觀,才有辦法討論」
==
回應你這段的看法,我並沒有要將所有用藥疑雲打入道德感,你能試著看看這一週以來的
藥物相關推文,「用藥就是不對」等等的說法不斷的出現,在於一個未討論就先判斷的狀
況下,跟本無法開始討論藥物的狀況與問題,我想跟那些人講話比跟我講話累多了,不合
意馬上就被打成毒蟲或嗑藥嗑到腦X等,希望你先看過前面的推文串再來說別人是以烏賊
戰作為包裝,藥物的相關知識一直都存在,前面也告訴你了社群內的經驗比如說E要用多
少比較安全等等,我想請你再詳述你所謂的「偏偏此仁兄所謂的知識教育是有問題的」
為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240.16
※ 編輯: garlic1234 來自: 61.70.240.16 (10/22 22:42)
→
10/22 22:44, , 1F
10/22 22:44, 1F
→
10/22 22:45, , 2F
10/22 22:45, 2F
→
10/22 22:45, , 3F
10/22 22:45, 3F
我也重覆提過許多次用藥危害那篇的主題,我不知道你到底希望什麼答案,用中立
的論述來寫就是為了要帶出那兩個主題。
→
10/22 22:51, , 4F
10/22 22:51, 4F
→
10/22 22:52, , 5F
10/22 22:52, 5F
這個反對讓我聯想到針具清潔計劃的反對,社會上許多聲浪指著政府出錢給藥癮者打藥。
→
10/22 22:52, , 6F
10/22 22:52, 6F
→
10/22 22:53, , 7F
10/22 22:53, 7F
→
10/22 22:57, , 8F
10/22 22:57, 8F
→
10/22 22:57, , 9F
10/22 22:57, 9F
不管是禁止或是開放,第一步就是討論,以你近幾篇的推文我還比較好奇你的最終目的與
理想,討論之後才會浮現性難民被壓迫的部份,整篇藥物危害是在建構藥物問題的狀況。
→
10/22 23:02, , 10F
10/22 23:02, 10F
所以我也直接告訴你了這些問題的存在,以零容忍的前提下你更應該站出來禁止酒與菸。
→
10/22 23:03, , 11F
10/22 23:03, 11F
要說是迷霧的話,還有討論空間,零容忍的話,我也好奇可以跟你談論什麼,話還未說出
來我就知道你的答案了,也許該問的是零容忍下的那些藥物危害問題怎麼辦?
※ 編輯: garlic1234 來自: 61.70.240.16 (10/22 23:07)
推
10/22 23:17, , 12F
10/22 23:17, 12F
→
10/22 23:18, , 13F
10/22 23:18, 13F
推
10/22 23:19, , 14F
10/22 23:19, 14F
推
10/23 01:43, , 15F
10/23 01:43, 15F
推
10/23 01:57, , 16F
10/23 01:57,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20 篇):
衛教
7
66
衛教
5
8
衛教
32
59
衛教
-5
17
衛教
4
16
衛教
-3
34
衛教
17
80
衛教
2
12
衛教
3
6
衛教
101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