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完顏亮、曾國藩之殘暴

看板gallantry作者 (qooqle007)時間14年前 (2010/04/17 02:26),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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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這就是我國教育的問題了 : 給一個小孩看一堆"限制級"的圖片 : (怎麼教外國史就少了其它大屠殺的詳盡資料啊...) 我可是沒在課本上看過那些照片的八年級生, 我的意思是,日本人自己留下了資料照給全世界的人看 古時候可沒這種東西,所以當時的人民當然會群情激憤恨日本人 現代人觀點如何是兩回事。 : 不就是刻意地讓人仇日嗎? : : ◆ From: 114.33.50.70 : : 推 HARMONISA:我想知道純以曾國藩那時的史料記載來以現在現代法庭以 04/16 21:47 : : → HARMONISA:證據力來審判,證據力夠嗎?都只有文字,現代當事人自 04/16 21:48 : : → HARMONISA:自白都不一定能成立了,但我知道南京大屠殺鐵證如山。 04/16 21:50 : : 對,我就是要說南京大屠殺有相片資料鐵證如山,而且是日軍自己搞的 : : → yongqing:這問題應該要去法理版LegalTheory問 04/16 22:12 : : → greatshiau:那些史料記載在法律上叫傳聞證據(Hearsay),原則無證據 04/16 22:25 : : → greatshiau:能力 04/16 22:25 : : 推 Iser1ohn:日本被討厭的問題是,他們打死不承認 lol 04/16 22:45 : : 恩恩這點也超級重要,德國賠了受害者幾千萬美金, : : 德國總理下跪道歉,日本首相去拜謁神社... : 日本是民主國家 : 又不只一位首相 -_- : 就我印象所及 : 至少有一任首相就些事道過歉(還被戲稱是"道歉內閣") : 另外 日本也為了二戰給了中國不少錢喔 -_- 基本上日德的差意還是相當大,你看道個歉就被戲稱了 日本的道歉成意相當低是不爭的事實。 : : → ntitgavin:當初要調查的,慘遭被殺了..不然,怎會有"投名狀"題材 04/16 22:59 : : 推 Zsanou:曾國藩和完顏亮應該也好不到哪裡去,都讓我覺得該譴責, 04/16 23:11 : : → Zsanou:曾國藩還被歷史課本寫得像大英雄一般,其實還是與那些日人同 04/16 23:13 : : 推 aaa8841:羅賓:在地圖上看不到 人 04/16 23:13 : : 推 curran:是教育的結果。 04/16 23:20 : : → curran:我個人是這麼想啦! 04/16 23:21 : : → curran:我個人就沒有比較討厭日本人的屠殺,反而覺得同族間的仇殺 04/16 23:22 : : → curran:更令人討厭。 04/16 23:22 : : 其實這要看你怎麼想,今天一個外國人來台灣殺人, : : 我想大多數的人都會對他更痛恨吧? : : 教育,其實現在歷史課本南京大屠殺也只用一句話描述而已。 這樣反而比較正確 我同意啊,幹嘛加個反而,別預設立場。 : 沒什麼好比較 : 因為"這就是戰爭" : 我記得戰史版就曾討論過相關問題了 : 還有 我們千萬不能用"現在的思考模式"來討論當初的事 "這就是戰爭"一句話就可以抹殺這些罪惡和罪惡的差異? 別忘了戰後聯合國耗盡多少心力去審判這些罪惡,就是要還給被害這一個公道 為什麼不能比較? 討論過就不能在討論嗎? 為什麼不能以"現在的"思考模式討論? 這個觀點滿常見但其實很奇怪 一樣都是人被殺,古時候就跟現在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50.70

04/17 02:27, , 1F
聯合國那個看看就好,李梅自己都說美國如果戰敗他一定被當戰犯
04/17 02:27, 1F

04/17 02:28, , 2F
現在講人權,古代誰鳥你,是不一樣
04/17 02:28, 2F
所以我們現在說古時候罔顧人權濫殺錯了,這樣的說法是可以的吧?

04/17 02:28, , 3F
大日本帝國高喊聯合國正義(咦)
04/17 02:28, 3F

04/17 02:28, , 4F
然後更諷刺的是戰後日本政府還因為他協助建立空自有功頒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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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2:28, , 5F
給他
04/17 02:28, 5F
※ 編輯: qooqle007 來自: 114.33.50.70 (04/17 02:29)

04/17 02:33, , 6F
是可以啦,只是這樣有點像是以今論古....好吧,「我個人」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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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2:34, , 7F
理性上都是可以接受的,個人認為啦~
04/17 02:34, 7F
以金論古是以現在的價值觀去判斷古時候的價值觀, 這在直覺上似乎會不夠公允且有偏見,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首先現在的價值觀不只一套,以前的價值也不只一套,你是拿哪個套哪個? 真要說起來我們在下判斷的任何情形都是拿某個價值去套。 如果以今論古行不通,那是不是現在的史家作的研究都是徒然? 更何況在戕害生命這類本質相同的道德判斷上,怎麼會不能通用? 難道說10年前犯罪率較高犯罪就是合理、不能夠批評的嗎? ※ 編輯: qooqle007 來自: 114.33.50.70 (04/17 02:41)

04/17 03:31, , 8F
古人八卦版,人物以民國以前為限
04/17 03:31,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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