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尊重』很難嗎?
共 25 篇文章

推噓5(5推 0噓 90→)留言9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qsqs (戰就是強者的宿命N)時間12年前 (2011/09/14 12: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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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不了解有這麼特別的法律. 不過 剛剛跟我律師朋友聊 你們看到的很多都是有上新聞的. 很特別的 其實多數時候 檢察官就不起訴了. 就看板友怎麼看了 今天你跟網友去汽車旅館. 人家看到錄影帶就覺得當你進去時是清醒的. 你是心甘情願 不是被強迫進去. 後來發生 強迫性行為 大多時候檢察官是不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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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dvcx ( )時間12年前 (2011/09/14 13: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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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2011/08/27/138-2738417.htm. 摘要一下這篇新聞,同居的男女朋友,男方硬上,判三年半。. 怕藏在推文裡面看不到,宣導一下,女性朋友們也注意一下,不要忍氣吞聲。. 到底法官怎麼判,每個案例都不一樣。 (當事人的反應和舉證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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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doff (阿星接力)時間12年前 (2011/09/14 15: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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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所謂的XXX只是OOO,難怪會.....". 不知道如此的用詞有沒有讓您很熟悉呢? 不過其實無所謂反正不是針對我. 我必須先承認,這的確是篇漂亮的文章. 但我想問一下,老是把尊重(或是說互相尊重)當做原則的您. 在此篇文章中對另一方的尊重在哪邊呢?. 我想或許愛教訓人這點反而才是不分性別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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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時間12年前 (2011/09/14 16: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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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指教。. 似乎並不是。. 才在不久前有一位鄉民,曾在文中表達,一度以為約會強暴不是強暴。. 或許這位鄉民是特例。但因為約會強暴或同居強暴而受害的女性,. 更容易遭到質疑與諷刺(無論確切的情況為何),. 我想這是不爭的事實。. 是的。一如您所說,即使同樣是強暴,也有不同的狀況。. 但這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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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doff (阿星接力)時間12年前 (2011/09/14 18: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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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我認為這位鄉民是特例,我也再重複一次我願意為我的話負責任. 當然男性是比較少聽到被強暴,這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但如果今天一位男性上網敘述自己被約會強暴,難道鄉民會給他比較好過?. 所以在這點之上我認為這個問題實在不用強調男性女性. 走出網路世界的話,台灣目前關於性騷擾的法案正逐漸成規模當中.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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