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請問離店一秒就不能換貨了嗎?

看板consumer作者 (下一步的方向)時間19年前 (2005/12/05 13:50),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16 (看更多)
※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引述《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之銘言: : : "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 : 我是這樣解釋這段的 意思表示錯誤如果是因為買方自己不小心搞錯了 : : 除非今天是商家的商品標示上面寫錯了造成他的錯誤 : 這樣解釋不太正確 : 不是商品標示錯誤,如果是商品標示錯誤,那便是非表意人所預購之物 : 理論上構成債務不履行,不是表示錯誤的問題 我想這邊是我表達不清楚造成誤解了 我說的標示錯誤 是指店家一般不是都有那種在展示櫃上標示商品名稱 跟價格的店內標籤嗎 如果他在標籤上寫的是2500mAh的電池 擺的卻是2300mAh的電池 那消費者買錯的行為就是店家導致的 並非指商品本身包裝標示錯誤 在此道歉造成誤解 : 同時 : 只要不是表意人「過失」,就可主張 : 不代表一定要商家有過失 : : 否則買方自己的錯誤造成買錯的話 是不能主張意思表示撤銷的 : 意思表示有錯誤,就是買方自己的錯誤,只是這個錯誤 : 是不是因為買方的「過失」造成的 : 而所謂過失,又分為重大過失與輕過失,有不同解讀 : 關於本案,消費這可主張: : 1、過失為重大過失,所以消費者不知電池有區分,非重大過失,主張換貨。 : 2、表示行為錯誤,要拿2500mAh,卻拿到2300mAh,並以為買的是2500mAh,主張換貨 : (如有其他人放錯位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9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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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人無過失不等於「商家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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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57, , 2F
我只是指出店家造成的錯誤與消費者造成的錯誤的差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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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指"表意人無過失"就代表"商家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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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7:10, , 4F
所以你爭執商家有無錯誤與本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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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0:23, , 5F
我從來就沒有爭執過商家有無錯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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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20:24, , 6F
我只是提出來一種可以換貨的情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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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06:46, , 7F
喔,你是在各自表述就是了,不是針對原PO,那我瞭解了
12/06 06:46,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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