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請問離店一秒就不能換貨了嗎?

看板consumer作者 (╮(╯3╰)╭)時間20年前 (2005/12/05 12:35),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16 (看更多)
※ 引述《fullmoney (失血)》之銘言: : 我覺得是不是該討論那個"商品既出概不退換"這件事 : 雖然民法有其規定,但從消保法的立場這確實不合理 : 況且消保法是民法的特別法, : 只拘泥於民法上的條文..想當然爾是業者合理 : 但別忘了消保法的出現就是要解除這種對消費者不公平的事情 : 各位大大努力的闡釋民法是正確的.... : 但是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是不是該多方思量呢?? : 雖然我遇到不少這類買錯或者反悔案件, : 但解釋民法上之規定之餘,我亦會建議消費者從另一個方面下手 : 就是如果對方有銷貨成本上的損失,是否由消費者補償 : 尤其這還是個未拆封的產品..... : 之後再換取原本欲購買的物品... 真的很感謝大家撥空討論 雖然我不懂法律,但是我很努力的嘗試去瞭解各位前輩的回文內容 確實2300mAh並非就不能使用了,只是那不是我原先想買的 但這好像就構成了民法上我的理虧,又民法跟消保原則似乎有所衝突 另一方面從企業管理來看, 如果規定"商品既出概不退換"不合法,我並不覺得會是一面倒向消費者 會因此而投機的顧客其實是常態分配尾巴的極端值 大部分顧客只是想花錢買到他想要的東西 企業的一塊錢和顧客一個人的一塊錢是不同重量的 因此企業遵循消保原則來滿足顧客事實上對自己是有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72.178 ※ 編輯: montreal 來自: 140.113.72.178 (12/05 12:44)

12/05 12:57, , 1F
我覺得那個商家不給退貨應該算是「不會做生意」。
12/05 12:57, 1F

12/05 12:58, , 2F
至於你買錯,該是誰負責,現在就只能想想是不是商家的標示
12/05 12:58, 2F

12/05 12:58, , 3F
或介紹有什麼不明確或易引人誤解之處。
12/05 12:5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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