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見裸露而「不舒服」的根本思維模式
※ 引述《dirtymosher (Leigh)》之銘言:
: 整理:
: 我認為我的定義的問題點在於"合理不合理的劃分"
: 而顯然你的定義能夠輕而易舉地跳過這個問題
: 而我認為你的定義的問題點在於競爭市場
: 如果是下面的例子(你之前用來反駁我的)
: A女因為個人喜好擇B男而不選擇另外一個追求者C男
: 這裡是否構成歧視
: 在這點上, 我會說
: 因為A女除了B男跟C男外還有一堆男生可以選擇
: 但是為什麼他不選擇? 我想原因就是因為他喜歡B男:他對B男有某種感情
: 而不是純粹較喜歡B的某種特質而針對C做出那些事情
: 所以我會認為這是合理的,也不構成歧視
我覺得你的理由是有點怪的。
如果你把「A女」代換成「老闆」,「B男」代換成「白人員工」,
「C男」代換成「黑人員工」,「其它一堆男生」代換成「黃種人員工與印地安員工」
老闆因為個人喜好擇白人員工而不選擇另外一個黑人員工
這裡是否構成歧視
在這點上, 我會說
因為老闆除了白人員工跟黑人員工外還有黃種人員工與印地安員工可以選擇
但是為什麼他不選擇? 我想原因就是因為他喜歡白人員工:他對白人員工有某種感情
而不是純粹較喜歡白人員工的某種特質而針對黑人員工做出那些事情
所以我會認為這是合理的,也不構成歧視
是這樣嗎?
: 如果你的定義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把這種議題假設成市場競爭
: 否則無法解決你的問題, 因為1.個人偏好 2.傷害他人權益都造成了
: 而假設市場競爭似乎是你之前有意反駁的
: ------
: 回應合理與不合理的區分:
: 我從剛開始就認為合不合理是付諸直覺的,人類有足夠的理性分辨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
: 在這裡, 我很早就預料到我會碰到跟直覺論者的反駁一樣:每個人直覺不同,所做的判斷
: 不同,該如何具有一致性? 並且說我無法劃分就無法說服人
: 關於這點,我想採取之前到我們系上演講者的說法:
: 如果有一個項目是大家都同意的,就沒有討論的必要性
: 例如,當我們說, 殺人是錯的,是不符合道德的
: 大家都認同的話, 我們就沒有必要去證明殺人是不符合道德的
怎麼舉這個例子呢?
殺人是否不符合道德這個命題爭議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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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ttleshan 來自: 59.121.114.95 (04/12 01:44)
推
04/12 02:29, , 1F
04/12 02:2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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