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民投票
※ 引述《hicker (問版失誤之王....)》之銘言:
: ※ 引述《Horie (pret)》之銘言:
: : 既然叫有效,那很明顯廢票是無效的
: : 這個不需要解釋了吧,上面已寫明了投票人數需超過一半
: : 因廢票太多未達有效票數需達一半規定,因此判定否決
: : 這個.......
: 其實上面只是引子而已
: 我真正的問題是下面這個
: 現在中央與地方吵翻天的一階段兩階段領投票
: 從上文的法律面來看 真的是吵的有點莫名奇妙....
: 既然 不領公投票 跟 領公投票但是投廢票 兩個效用是一樣
: 就算領票 把公投票給弄成廢票也是選民的自由意志
: 而且這都在圈選區進行 其他人也無從得知該選民的意向
: 所以 還用的着吵嗎??
中性的看法是:
有一種人 是對政治較不關心
支持公投的 要那些人去投公投票
不支持公投的 要那些人不去投公投票
陰謀的看法是
被我買票去投立委的人 (要/不要) 去投公投票?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真的立委選我
但是公投票(有投沒投)一目了然
至少可以知道 這個人是不是可以信任
可以當作下次 繼續買票與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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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1.210.12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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