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民投票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引述《hicker (問版失誤之王....)》之銘言:
: : 問題二 在結果為否決的情況之下
: : 1.因投票人數未過半而遭否決
: : 2.因廢票過半而遭否決
: : 3.因不同意票過半而遭否決
: : 這三種結果所代表的意義是??
: 好像已經有網友解釋了,重點是在于事後的解讀方面,這三種情況,雖然得
: 到的結果是一樣的(否決),但解釋就不相同了。
: 1. 投票人數未過半,可以解釋成大部分人人民都對此無所謂。或者說,即
: 使投票結果是“否定”的,也不代表全體人民都反對,因為一部分人民
: 沒有發聲。
: 這也會導致,即使投票結果是“贊同”,結果也會很尷尬,反對者會說
: 這次的結果根本沒有代表性。
我覺得要看投票的內容
通常一個議題被提出時都是還沒有被執行的
所以只要不投贊同, 就等於希望保持現狀(不執行)
只有希望改變的人才會去投贊同票
但也有廢除現行政策的投票, 這個時候情況就要反過來
另外我覺得, 反對者說沒有代表性是合理的
因為我們應該要假設所有具有公民投票資格的人, 都知道過半(或其他上限)代表的意義
所以沒有投票的人, 理論上知道他不去投票的行為會增加議題不通過的機率
因此不投票本身並不是中性的
: 2. 廢票過半,代表大部分人民,都希望有第三種選項:“不贊成也不反對”
: ,但選票上沒有這種選項,人民以投廢票的方式來抗議。
: 也就是說,投票結果也同樣沒有意義。
「不贊成也不反對」意義感覺很模糊
廢票應該被理解為對投票題目本身的反對
比如總統大選只能選連或是選扁, 然後這兩人你都很討厭
所以你投廢票
也有可能你對總統制本身反對, 你覺得總統大選根本很無聊, 所以你投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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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π) + 1 = 0
- Leonhard Eu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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