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重回朱學恆條目的破壞者

看板Wikipedia作者 (werewolf)時間11年前 (2012/12/24 11:37), 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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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ke (當不成孩子王)》之銘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很好,我們的共識是「有否可靠來源」,而「網路文章」顯然不是。 : 馬英九頁面的例子是按指引來看並不恰當的內容, : 維基的條目本來就充斥著很多不完善的東西,舉出某條有這種情況其實沒什麼意義。 我完全無話可說。 請問一下 什麼是有意義的? 範例沒有意義 維基的條目本來就充斥著很多不完善的東西 條例的解釋沒有意義 因為每個人解釋不同 網路意見也沒有意義 反正放著等鋒頭過了再處理就好 完全的無言 這就是現在維基的生態? 我甚至無力舉出別的頁面使用網路文章做來源的例子 反正沒有意義。 就這樣吧 -- 色如聚沫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受如水泡 想如陽燄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 《金剛經》 行如芭蕉 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想行識 - 《心經》 識如幻事 - 《雜阿含經 歡迎加入佛教板Buddhism漢傳實修板Learn_buddh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36.74

12/24 11:44, , 1F
我只是要表達 維基上現存的實例無法分別是"因合理而留存" 或
12/24 11:44, 1F

12/24 11:45, , 2F
"不合理 不應留存 但暫時未被更正" 如果我的用語讓你誤會 很
12/24 11:45, 2F

12/24 11:45, , 3F
抱歉 或許不該說沒有意義 而是說不能當成有力的證據
12/24 11:45, 3F

12/24 11:46, , 4F
除非你能明確指出它是已被確認合理而存在的
12/24 11:46, 4F

12/24 11:47, , 5F
對了 編輯指引裡確實也有建議當紅話題可以等鋒頭過了再處理
12/24 11:47, 5F

12/24 11:48, , 6F
畢竟有的事件就是需要沉澱
12/24 11:48, 6F
你口中的編輯指引也說過不可使用原創翻譯。 但是當我找出其實根據規定可以使用自己的翻譯的時候 沒有意義。不是嗎 何必抱歉呢?不過是又一次灰心罷了 反正大家都是做興趣的 放棄維基又如何?不影響你我 我何必嘗試說服一個不可能被說服的人? 當初我們有爭議的頁面 確實沒人編輯了 證明你當初所說 維基的強大就在於永無完成的理念,你的什麼翻譯未定機器擺個兩三年, 總是有機會找到同行的人繼續把他寫完,還是完完全全去照著規則寫的。 所以真的不急於一時。 這論述是錯的 又如何?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14.36.236.74 (12/24 12:11)

12/24 17:05, , 7F
不急呢才三年,還有五年十年三十年可以慢慢等
12/24 17:05, 7F
真是激勵人心的一句回應 看到這種回應 相信中文維基的蓬勃發展指日可待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14.36.236.74 (12/24 17:22)

12/24 19:23, , 8F
我想 所謂的關注度還應考慮該事件是否占條目人物的事蹟比重
12/24 19:23, 8F

12/24 19:24, , 9F
(我指的事蹟則是好壞善惡皆算入的那種) 如果明顯地不成比
12/24 19:24, 9F

12/24 19:26, , 10F
例且討論該事件的人基本只限於小部份群眾 那關注度便不算高
12/24 19:26, 10F

12/24 19:27, , 11F
但關注度不高的爭議事件也可加入條目中 只須以簡短的段落敘
12/24 19:27, 11F

12/24 19:27, , 12F
述就好
12/24 19:27,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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