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求助] 重回朱學恆條目的破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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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個作法非常合理. 而且符合我一直強調的:用改寫代替刪除. 畢竟很多人所爭議的地方. 其實不是寫法 而是事情有記載上來. 但是我之前看到 感覺不大合乎我想法的部份. 是有關撰寫他販賣衣服這件事情. 這件事情確實存在(有官網作證). 但是卻一直被回退 理由是沒有來源. 這我就不解了. 以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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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url.net/hcYeL. 可以看我最初的回退記錄,我回退的究竟是什麼,這洋洋灑灑數千字都是在. 詳述「批評孫維新事件」。. 我認為,此事件並非朱學恆人生中的最大爭議或是主要代表性言行,不需在. 其條目耗費數千字的篇幅來詳述過程和羅列其罪。而我也不是全盤撤銷該編. 輯,是把它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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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在關注度,關注度是對整個條目能否建立,. 單一事件若關注度不足(如第三方文獻只有一項,沒有多項),. 可以集成好幾個不足的事件湊成足夠的關注度來形成一個條目,這是常見的技巧。. 例如校園裡的單一建築物來源都只有一個,不符關注度,. 但我們可以建立「xxxx學校建築」條目,把好幾個建物合起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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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認為關注度適合拿來坐回退的標準. 我在該討論頁上有留下幾項拙見. 有時間的可以看看. 關注度的判定本來就是難以客觀的. 所以維基百科的關注度方針其實並沒有非常硬性規定,只有幾條但書. 再者維基百科的關注度方針中指出關注度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創立「條目」介紹的必要. 對創立條目與內容擴充兩者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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