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兵農合一是不是就等同於全民皆兵

看板Warfare作者 (calebjael)時間9年前 (2015/01/16 16:59), 編輯推噓10(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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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keeptalk123 (賣克GG)》之銘言: : 另外, 附上我第一篇回文提到的, 對中國古代兵力的分析文, 絕對是專業優質文章 : <初探從秦軍記功升遷制度推算總兵力規模> : http://bbs.warstudy.com/bbs/dvbbs/dispbbs.asp?boardID=5&ID=9651 : 簡體, 文長, 可用Chrome開啟後右鍵轉換成正體會比較好閱讀, 請耐心看完 本來我說我反對的是“認為動員率極限就是2%-3%﹐不可能更多”。 所以沒想回復這篇。不過既然已經點名了﹐那我就再來插個嘴。 這篇文章漏洞很多啊﹐怎麼會是專業優質文... 首先﹐作者第一點計算的是“軍中基層士官/軍官理論持有記功人頭數”。 注意了﹐是 ~~~~~~~~~ 所以﹐作者的計算是(采用作者認為最可能的B2丁系列數據)﹕ 一個千人隊﹐100個伍長每人一級﹐100個什長每人二級(此處就先不驚詫一支部隊 居然伍長跟什長一樣多﹐這樣分成上下兩級是有什麼意義)﹐ 20個副百、10個百將、2個副千、1個千人將各二級﹐等於366級。 喂﹐其他800個士兵呢﹖ 結果本來是“軍中基層士官/軍官理論持有記功人頭數”﹐ 後面就全部變成“全軍持有記功人頭數了”﹐於是直接變成第3點﹕ “考慮一支4萬人的軍隊﹕ B2丁﹕每1033人持有頭數366﹐平均服役6.42年﹐每年獲得57頭﹐4萬人每年2208頭” 請問這如何有說服力﹖ 雲夢秦簡早已証實﹐秦軍士兵中大量擁有軍功爵﹐一級公士、二級上造根本不是軍官﹐ 而是普通士兵﹐是連軍中伙食標準都祗能吃粗糧的水平﹐三級以上才有菜吃。 而秦始皇陵兵馬俑也証實﹐秦軍士兵中﹐一級公士、二級上造才是最多的。 800個被作者忽略的士兵中﹐哪怕祗有一半是公士﹐首級數也馬上就翻倍了。 很明顯的﹐作者把職位跟爵位混在一起﹐以為一級爵位=一級職位=伍長﹐ (作者原文為﹕ 對照軍中職位﹕ 伍長﹐1級爵﹐需1頭﹐領5兵﹔ 什長﹐2級爵﹐需2頭﹐領10兵﹔ 屯長﹐3級爵﹐需至少需2頭﹐領50兵﹔ 百將﹐4級爵﹐需至少需2頭﹐領100兵。) 事實上對秦漢史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軍功爵跟軍職是沒有關系的﹐ 甚至軍功爵的最低四等本來就是民爵﹐是標示社會等級地位高低﹐ 而非標示軍中職務高低的﹐這也該算是基本認知。 所以作者居然在計算“軍隊編制是否能夠容納下這麼多的首級”﹐ 如見其原文“戰爭烈度增加﹐士兵平均每年獲得的頭顱幾率就會增加﹐ 如果秦軍全年給敵軍造成的傷亡增加20%(佔自身兵力的14.4%)﹐ 則全軍擁有軍功者的數量就會從[B2丁‧修]的17.8%上升到21%﹐ 已經接近[B2]情況中22.6%的伍長以上有軍銜者比例﹐軍隊還可容納得下。” 怕士兵斬到首級而軍職沒有空位給士兵晉升軍功爵﹐這已經是完全脫離事實﹐ 完全是荒謬到平行時空去了。 正因為作者搞混了﹐所以當作者繼續往下計算時﹐又忘了自己前面引過的史籍﹐ 而得出了“則平均獲得頭數的幾率是17.8%﹔略低於22.6%的軍銜者比率﹐就是說有 78.7%的士官/軍官是至少獲得過一個頭的。”(作者認為有21.3%的沒有獲得過﹐ 所以作者還強調“有伍必有伍長﹐卻不能保証這五人以內必有受爵者。” 並計算出所謂的得頭率是12%.... 作者完全忘了自己前面才引過商君書“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 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 如果一場戰鬥之後﹐百將、屯長沒有得到敵人首級﹐就要斬首﹐ 全百人隊得到首級33個以上﹐才算達到標準﹐才能賜爵一級。 商君書寫得如此明確﹐作者自己還引用了﹐卻轉眼就忘。 按照作者的標準﹐那打20年一輩子也還有21.3%的士官軍官從未得到過首級﹐ (注意﹐作者的計算是一直當普通士兵為零首功的)﹐那打完一場戰﹐ 怕不秦軍自己的百人將要自殺一半﹖如果得頭率是12%﹐那國家標準的百人33首﹐ 豈不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這樣的話﹐誰還敢、願意去當這個百人將﹖ 還沒完﹐因為作者根本不知道秦國的首級功具體是如何算的。 所以作者還至少忽略了以下三點﹕ 一、秦法﹐有罪者奪爵﹐所以千辛萬苦斬了人頭﹐犯罪就打回原形從頭來過了。 二、秦制﹐首級功可以用來頂替、贖回親人犯罪被沒為奴的人恢復自由。 所以斬了首﹐不是就一定能、會、願換算成軍爵﹐更不要說軍職。 三、最重要的﹐首級功是要先扣除損失的。 商君書﹕其戰也﹐五人束薄為伍﹐一人羽而輕其四人﹐能得一首則復。 尉繚子﹕亡伍而得伍者﹐當之﹐得伍而不亡﹐有賞﹐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殘。 可見﹐如果秦軍損失大於斬獲﹐是不會獲賞的。(否則百人將就罔顧手下傷亡﹐ 強行送死﹐死90個兵而換得敵人首級40依然有賞的話﹐明顯是制度漏洞。) 必須要損失少於斬獲﹐才能論功﹐如果損失的不能補上(被殺一人則殺對方一人)﹐ 那麼同伍的四人都要論罪。 所以這樣計算﹐作者的所謂自損10%、得首率12%﹐那麼軍功就剩2%﹐ 每百人隊中﹐1百人將+2副百(屯長)3人還不夠分這2個首級﹐ 真的要自己殺自己一半了。 原文這麼大的錯誤﹐對秦的制度刑罰完全不了解﹐紙上談兵算不知所謂的百分率﹐ 如何當得“絕對是專業優質文章”﹖ 讓我看這樣的文章﹐簡直是浪費時間(還網路不穩定斷線三次...)﹐ 建模建錯了﹐計算再精密也是錯﹐就跟說赤壁大戰曹軍是82萬6997人﹐ 因為“殺了蔡瑁張允、徐庶帶走三千﹐所以要83萬減3千零3”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248.14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21398776.A.7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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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不過其實徐庶還帶走了臧霸 所以要再少一個(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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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隨便找篇文章就想來打人臉 還要浪費C大時間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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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浪費時間可以不要回 既然討論了就當作教學相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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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的文不也是"網路上的隨便一篇文"?不懂有什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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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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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很好啊,資料都網路找的有啥好打不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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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在"網路上"而在"隨便",C大的文在網路上但可不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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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其他版友費心計算的東西就隨便嗎 有必要分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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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誰說,都要查證,而不是XX說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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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e每次都不引原始出處,所以基本上他的文我都當小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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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俑公士、上造居多,陳孟東、盧桂蘭〈秦陵兵俑爵级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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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過,但以那篇文章而言我覺得還不到定論的程度(他們用髮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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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推論,但除了鶡冠外我覺得其他髮式都無法指涉明確的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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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該文也是很久以前的文章,不知後來有無新說)。又,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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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之文錯誤百出,實在沒什麼好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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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翻了一下〈封診式〉,判例中出現最多的是里式伍(符合役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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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戰場無爵位的平民,士非式),而非里公士,上造以上屈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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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數。就我看秦軍最多的還是一般平民,陳、盧的推論就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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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那也只限於兵馬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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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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