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康德的人即目的
※ 引述《sonnight (甯)》之銘言:
: 最近終於開始翻買了好久的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 但在翻到定然律令二:人即目的之處時,我卻發現似乎有許多論證上的鴻溝使我無法理解
: 即"為何具備理性之主體不能被當成手段?"
: 這是最讓我無法理解之處,因為書內只說明人具備理性,而這是人異於動物之處
: 所以人即目的,但卻沒有說明理性為何能賦予人如此高之地位
: 所以我思考後有以下兩種想法,但似乎都不太對
: 1.由於康德是基督徒,所以我開始考慮這是否是種中世紀神學"神性之流出"的概念?
: 但是大部分對於康德哲學的評價都是脫離宗教,以人為本的,所以這種思路應該不對
推測理性至上 上承文藝復興的人文主義(希臘羅馬)精神,也就是以人=理性動物為本。
希羅精神原本是有神在人之上的,礙於千年天主教龐大的保守勢力反對
多神反動的徹底,導致多神教無法跟著文藝復興復歸。
二來前有從東方繼承來的數學科學幫純粹理性撐腰。
: 2.單純以定然律令一:普遍化的義務可以導出,因為我不想被人當成手段,
: 所以我也不該把別人當成手段,但這種單純義務論的想法似乎也不是康德所想表達的
: 所以有人能解除我的迷惑嗎?
蘇格拉底注重內省法,知德合一,康做了相同預設,再之上提出
比蘇更細緻的規則,這是差別。
重點在康德繼承了蘇格拉底,他者可以透過理性內省被啟發,
所以不能當作手段。 把這套想法[歸類]為義務論可能是最新的發展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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