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投稿] 建議水桶CJ
※ 引述《qtaro (最哲學的部分只是…)》之銘言:
: 2) 板主跟大家要論證,我也不同意。
: 某甲論證 CJ 有人身攻擊
: 某乙論證 CJ 沒有人身攻擊
: 某丙論證 CJ 是隱性人身攻擊
: 那板主要幹嘛?辦投票選論證嗎?!自己裁決嗎?
: 哲學問題可以論證個沒完,因為哲學問題解不出來無傷大雅。
: 板務問題,最後還是要有個決定,這個決定不是論證可以解決的,
所以某甲、某乙、某丙的論證都有效嗎?都有根據正確的前提嗎?
簡單問,這三個論證可以「同時都為健全論證」嗎?
如果某甲、某乙、某丙三個人所使用的前提都全數相容,也就是說
皆可為真的話,能得出三個互相衝突(不可為真)的結論的三個論
證就不可能同時為有效的,除非我們願意相信這個世界上可以同時
存在不可同時為真的事實。
所以,如果這三個論證可以同時有效,那麼即使不能立即判斷誰的
論證使用的錯誤的前提,我們至少也能斷定這三個論證所使用的前
提有衝突,那麼在這幾個不可同時為真的前提之中,我們至少就有
可供判斷的材料,我們至少可以確定──如果我們能夠確立哪一個
論證使用的前提為真,我們就能判斷哪一個論證才是健全的,進而
判斷哪一個論證的結論為真。
所以你在這邊預先設定了我們不可能有任何方法判斷出健全論證的
前提,才能支持你「這個決定不是論證可以解決的」這個結論,可
是你所預設的這個前提恐怕有點問題。
: ChanceJim 就是在鬧板嘛,總不能等我們討論完了,有決議了,
: 他都鬧了十幾來天,等板主真的浸他水桶時,他早就對這裡沒興趣了,
: 浸了等於白浸。so, 板主大人哪,要浸快浸吧 (有種已經來不及的感覺…)
: 有個板友在 krisknight 原破下面質疑,是否該用暴力將異議消音?
: 首先,這並不是真正的暴力。這不過是一個小不啦嘰的哲學討論區,
: CJ 在這裡被水桶,他還是有一卡車的管道可以發聲。再來,並不是
: 跟大家意見不同的話,就是一定要開放心胸接受的「異議」。異議還是要
: 有點水準,才能讓討論區維持「討論」的風氣。CJ 可以弄個個人部落格。
: 像 CJ 這種人多了,板主又不管,只會劣幣驅逐良幣,讓很多板友失去
: 耐心。
姑姐不論你這裡的論述是否合理。
你自己不也是在提供一個論證嗎?即使你的論證並非關於案主是否
有人身攻擊之事實,你依然提供了一個根據邏輯規則由前提推出結
論的論證,來企圖向板主證明「不管他有沒有人身攻擊,都應該趕
快浸他水桶」。
可是你不是已經先認定了論證無法解決問題?
然後,如果有人有興趣的話,我相信其實你在論證中所使用的效益
主義式的觀點也有不小的討論空間。
: 3) 嗯,如果一定要論證什麼,我有一個很爛的論證,請參考:
: CJ 就是在 TNND 鬧板啊。這無所謂論證不論證。
: 如果有人要我論證為什麼安潔莉娜裘莉很正,我不會,
: 但我知道,很多人跟我一樣覺得她美。我也知道,很多人也跟我一樣,
: 覺得 CJ 在這個板上發表的東西都超無聊,敗壞西哲板水準和討論風氣。
很多人都覺得安潔莉娜裘莉很正,可是也有為數不小的人覺得安潔
莉娜裘莉不怎麼正,可是不管覺得她正還是不正,對她所應得的權
益本身都不會造成什麼直接的影響。
但是判斷案主是否在鬧板卻有可能得到一個影響案主本身權益的結
果。以這兩者來類比恐或不甚恰當。
當然,為了排除有些人提出「如果要保護案主的權益,那是不是要
犧牲其餘板友的權益?」
不,我從未說過要犧牲板友的權益,我也不是在宣稱案主的權益理
應保護。這個比較和權衡的動作我還沒有做,也暫時不想做(還沒
有力氣去思考這個對我而言比較不重要的問題)。我僅在指出,拿
「覺得案主鬧板」跟「覺得安姊很正」這兩者類比,有個決定性的
差異使得此一類比甚為不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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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我也加入了論證的行列。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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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29.157
※ 編輯: nominalism 來自: 218.173.129.157 (04/06 13:19)
推
04/06 13:3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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