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投稿] 建議水桶CJ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諾米諾主義)時間15年前 (2009/04/06 13:1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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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taro (最哲學的部分只是…)》之銘言: : 2) 板主跟大家要論證,我也不同意。 : 某甲論證 CJ 有人身攻擊 : 某乙論證 CJ 沒有人身攻擊 : 某丙論證 CJ 是隱性人身攻擊 : 那板主要幹嘛?辦投票選論證嗎?!自己裁決嗎? : 哲學問題可以論證個沒完,因為哲學問題解不出來無傷大雅。 : 板務問題,最後還是要有個決定,這個決定不是論證可以解決的, 所以某甲、某乙、某丙的論證都有效嗎?都有根據正確的前提嗎? 簡單問,這三個論證可以「同時都為健全論證」嗎? 如果某甲、某乙、某丙三個人所使用的前提都全數相容,也就是說 皆可為真的話,能得出三個互相衝突(不可為真)的結論的三個論 證就不可能同時為有效的,除非我們願意相信這個世界上可以同時 存在不可同時為真的事實。 所以,如果這三個論證可以同時有效,那麼即使不能立即判斷誰的 論證使用的錯誤的前提,我們至少也能斷定這三個論證所使用的前 提有衝突,那麼在這幾個不可同時為真的前提之中,我們至少就有 可供判斷的材料,我們至少可以確定──如果我們能夠確立哪一個 論證使用的前提為真,我們就能判斷哪一個論證才是健全的,進而 判斷哪一個論證的結論為真。 所以你在這邊預先設定了我們不可能有任何方法判斷出健全論證的 前提,才能支持你「這個決定不是論證可以解決的」這個結論,可 是你所預設的這個前提恐怕有點問題。 : ChanceJim 就是在鬧板嘛,總不能等我們討論完了,有決議了, : 他都鬧了十幾來天,等板主真的浸他水桶時,他早就對這裡沒興趣了, : 浸了等於白浸。so, 板主大人哪,要浸快浸吧 (有種已經來不及的感覺…) : 有個板友在 krisknight 原破下面質疑,是否該用暴力將異議消音? : 首先,這並不是真正的暴力。這不過是一個小不啦嘰的哲學討論區, : CJ 在這裡被水桶,他還是有一卡車的管道可以發聲。再來,並不是 : 跟大家意見不同的話,就是一定要開放心胸接受的「異議」。異議還是要 : 有點水準,才能讓討論區維持「討論」的風氣。CJ 可以弄個個人部落格。 : 像 CJ 這種人多了,板主又不管,只會劣幣驅逐良幣,讓很多板友失去 : 耐心。 姑姐不論你這裡的論述是否合理。 你自己不也是在提供一個論證嗎?即使你的論證並非關於案主是否 有人身攻擊之事實,你依然提供了一個根據邏輯規則由前提推出結 論的論證,來企圖向板主證明「不管他有沒有人身攻擊,都應該趕 快浸他水桶」。 可是你不是已經先認定了論證無法解決問題? 然後,如果有人有興趣的話,我相信其實你在論證中所使用的效益 主義式的觀點也有不小的討論空間。 : 3) 嗯,如果一定要論證什麼,我有一個很爛的論證,請參考: : CJ 就是在 TNND 鬧板啊。這無所謂論證不論證。 : 如果有人要我論證為什麼安潔莉娜裘莉很正,我不會, : 但我知道,很多人跟我一樣覺得她美。我也知道,很多人也跟我一樣, : 覺得 CJ 在這個板上發表的東西都超無聊,敗壞西哲板水準和討論風氣。 很多人都覺得安潔莉娜裘莉很正,可是也有為數不小的人覺得安潔 莉娜裘莉不怎麼正,可是不管覺得她正還是不正,對她所應得的權 益本身都不會造成什麼直接的影響。 但是判斷案主是否在鬧板卻有可能得到一個影響案主本身權益的結 果。以這兩者來類比恐或不甚恰當。 當然,為了排除有些人提出「如果要保護案主的權益,那是不是要 犧牲其餘板友的權益?」 不,我從未說過要犧牲板友的權益,我也不是在宣稱案主的權益理 應保護。這個比較和權衡的動作我還沒有做,也暫時不想做(還沒 有力氣去思考這個對我而言比較不重要的問題)。我僅在指出,拿 「覺得案主鬧板」跟「覺得安姊很正」這兩者類比,有個決定性的 差異使得此一類比甚為不當而已。 -- 結果,我也加入了論證的行列。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29.157 ※ 編輯: nominalism 來自: 218.173.129.157 (04/06 13:19)

04/06 13:30, , 1F
沒力氣回 總之,願板上你這等文字比CJ那類文章多~:)
04/06 13:3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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