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後現代主義教育
: somedoubt
: 你從前面到這裡
: 根本沒有了解我所說的
: 而只是一廂情願的拿你習慣的解讀往我身上套
: 然後對我這個人、這顆腦袋下斷言
: 我跟你說
: 我說那不是講道理的東西
: 意思是說,權力並非依據某種正當性論述的結論來選擇他的行為
: 再者,權力也並非依據權力與其支配客體間的對話結論來選擇其行為
: 所以,你可以經由實際的經驗來體會一下權力
: 准不准許你入境
: 他不用附帶一個正當理由的
: 你道理講得過他也沒有用
: 除非你帶著坦克大砲殺進去
: 當然,帶美金殺進去也是一樣的意思
: 我什麼時候說過權力與正當性無涉?
: 我什麼時候說過政府的權力無所謂正當與否?
: 你再仔細的看一次我的原文
: ---------------------------------------
: 天經地義的意思是說︰不需附加理由
: 因為他根本不是個需要有理才能去做的事
: 緬甸這個國家拒絕外國人入境
: 就是這樣的東西
: 反而是我允許你入境才需要理由
: ---------------------------------------
不好意思,我亂入一下。
先不談你的想法如何,但「天經地義」這個修辭(姑且這樣說吧)真的是太糟糕了
,就算不願意或是沒有相關訓練,而想使用日常語言,至少修辭上要審慎一點吧,
特別是我想你的「論述方式」原本就高度依靠修辭。
隨便找幾個網站看看「天經地義」這個詞的使用情境:
其實,根本不需要勞委會的法規解釋,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有服務,當然該繳
交服務費,服務多少,就給多少;而若沒有服務,仲介憑什麼收服務費? ..
http://migrant.coolloud.org.tw/node/22247
欠錢還錢乃天經地義(這個一堆網站上都有)
http://dict.moe.gov.tw/chengyu/pho/fyb/fyb00132.htm(教育部成語典)
……天地間原本如此而不容改變的道理。「理所當然」
我無意思說有絕對正確的用法,但在第一段(服務費)、第二段(債務)的使用中
,天經地義本身並不是無關乎理由,而是「已經有理由了」。服務費背後是公平的
信念,欠錢還錢背後也有理由支撐,而教育部成語典的說明中,類似於「理所當然
」並不是指不涉及理由,反而是指其理由「不能被質疑」。
到這裡我覺得你的表述中用詞很鬆散(就算不是討論哲學也是),在「天經地義」
這個修辭中,兩件事混在一起了,(1)不講理由權力依然可以行使。(2)不能
以理由質疑權力的行使。權力的行使「天經地義」這個表述,修辭上的效果是,權
力的行使是「理所當然的」(至少這經常是個可代換的用法)。
其實用日常語言討論遠比使用術語來得困難,一不小心就有很多東西混在一起了,
這種狀況一發生,比較好的是讓人誤會,比較差的是讓自己誤會(也就是說著說著
自己腦袋也亂了)。
接下來就是,如果涉及的是在理由之外的權力,也不代表權力不能「合理地」安排
,甚至也不代表權力不能「合理地」產生,甚至更強的論證可能是權力只能合理地
產生(這類主張可能和Arendt的權力與暴力的區分有親和性)。對於權力的行使來
說,就算權力行使起來是不講道理,但我們可以「對」權力的行使講道理,可能能
為評價、分析、批判……等等。
那拿「權力的行使不講道理」來反駁「對權力的行使講道理」,好像有點雞同鴨嘴
,但這好像就是你說:
國家行使主權拒絕外國人入境
這不是天經地義嗎?
表現出來的事情。而說真的,由於這種「天經地義」的修辭,會使得所有權力的行
使都「天經地義」,無怪乎有人攻擊了,而不談哲學,只談日常語言的使用來說,
我覺得你被攻擊是「天經地義」的。說真的也不必把問題愈回愈複雜(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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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你本來只要說,在「充分了解」之前連指責都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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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1.110
推
06/18 02:2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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