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22K的感想

看板Soft_Job作者 (世界的盡頭)時間13年前 (2013/02/03 14:57), 編輯推噓1(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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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22K的感想 : 時間: Sun Feb 3 13:33:12 20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36.229.162.95 : 推 luciferii:前面好多人不都有講,不是想你能幫老闆賺多少(基本上 02/03 13:38 : → luciferii:不太可能算出來),而是老闆沒有你會虧多少? 02/03 13:39 : → YunJonWei:覺得當老闆比較好賺的人,可以去當一下啊 02/03 13:40 : → YunJonWei:太多人自以為技術很強就該領高薪的,真的沒必要 02/03 13:40 我在新創小公司泡過三年,當老闆/合夥人比較好賺嗎? 答案是NO。 現在搞新創公司成本很高,高到不行。 但是這不是你凹員工的藉口,因為這些東西在你開公司之前就知道了。 我講過問題在哪裡,問題在要求員工有合夥人的精神但是給的是普通員工的薪水! 創業本來就是賭博,高風險高獲利,但是你要員工跟你這樣賭不合理, 成本他媽的是老闆的是跟員工無關,打工本來就是哪邊有利哪邊倒, 沒錢給人還要求精神戰力滿點超量產出,這種想法本來就有問題。 你要這樣凹員工可以,給股票賭未來啊,問他要不要一起下來共襄盛舉, 我們公司就搞過對員工增資這件事,結果當然是嘿嘿嘿,不過願賭服輸, 人家不賭你說老闆沒那麼好當不然你來當看看,ㄟ...人家本來就不想當老闆 幹嘛跟你凹這個。 再說一次這跟技術沒關係,只是單純的邏輯問題,老闆開基本薪資找得到人 也可以,但是再凹人家加班這就不對了,人家已經盡了員工基本義務, 沒有欠老闆什麼,幹嘛要把你公司當家來愛? -- Beware of bugs in the above code; I have only proved it correct, not tried 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93.107 ※ 編輯: iincho 來自: 114.32.193.107 (02/0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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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到小公司~幾年前投資自家人開的小攤子~請了個朋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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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本來是要"一起經營"的~結果這傢伙很精明地只想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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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獲利扣除成本沒賺到自己那份不說~還得叫我貼錢給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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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那個"朋友"才不管你有沒有賺錢~她就是要她的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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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合夥人才能同甘共苦~員工才懶得鳥咧!換句話說~如果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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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能同甘共苦~那其實他在無形中已經是"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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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吵這種東西真是浪費時間 你可以選擇要不要跟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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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甘共苦(通常是只要同甘不要共苦啦) 不想玩 走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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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些留下來的(未必是能力強的) 也有可能因為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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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再起而跟著沾光 相信郭台銘左右的老臣一定有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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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事業做大 後面進來的人就會抱怨 為何能力不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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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當到那麼高的職位 其實很簡單 跟對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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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沒有說我要跟老闆一起拚? 該閃就閃,但是基本觀念要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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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大賠大很OK,但是你不能要求來的員工跟你一起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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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老闆要搞清楚你是要找合夥的還是普通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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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求他的 接不接受在你自己 誰規定你一定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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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說過了,你要知道什麼是合理的什麼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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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因為現實你不得不接受也要知道這樣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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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等你當老闆也只是陷入另一個循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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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 只要存在即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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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老闆要有找員工還是找合夥人的自覺~員工也要有自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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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跟對老闆的自覺~不然就像之前新聞報過的老闆積欠多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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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一樣!而且不管老闆有沒有少給~其實都要時時問自己是否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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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了?只會死領薪水很容易後知後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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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為合理? 這種說法150年前的英國和法國也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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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搞了個馬克思出來,拜託歷史回去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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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覺得這樣搞很沒梗就是,早就被討論到爛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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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句程序員的話,都已經有人實作過了被打臉還打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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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又如何 歷史我念過很多 不勞你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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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你沒頭沒腦的丟下上面幾句 可否說一下150年前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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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說過存在即為合理 還有那句話又怎樣搞出馬克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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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鬼扯蛋嘛 自以為把一堆東西湊在一起就能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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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為合理...抱持這種想法的人,電腦就不會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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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請論證一下 如何導出以上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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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為合理可以推出不存在即不合理? 如果是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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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 你不適合寫程式 換其他工作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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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導出的是→不合理即不存在 恕我直言:你數學沒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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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1:18, , 38F
你覺得合理就是合理嗎?再恕我直言:你未免太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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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23:49, , 39F
推這篇~觀念滿中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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