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我們希望怎樣的「後離婚關係」?◎李瑞中
跟來函者公開道個歉,因為我沒有徵得他的允許就公開他的信,
但我相信他不會介意。我認為這封信和plasticsky的回應一樣,
可以和本版其他的po文做個對照,看看juichung所宣稱的某些人
嚴重誤讀〈我們希望怎樣的「後離婚關係」〉,到底是真的誤讀
還是假的誤讀。而且我說過我不再回應了,所以借花獻佛一下。
此外建議各位對我國現行制度下,公權力對婚姻家庭的規範與介
入有興趣(而未必關心傅山昆萁該不該死)的網友,到原作者李
瑞中助研究員的歐美所網頁,讀他整個一系列相關的論述。含
2008/09/02〈愛成往事,衝出圍城〉聯合報 A11版
2010/01/15〈法律追不上現實,衝突在這裡〉聯合報 A23版
2010〈婚辯---從傅山昆萁的「假離婚」談起〉文化研究月報第100期
2010/08/15〈我們希望怎樣的「後離婚關係」?〉中國時報A14版
您讀了這系列文章之後,並藉以下這位網友給juichung來函作導
讀,相信您會對李瑞中助研究員所關注的議題其背後的脈絡更有
所理解與認識。他是不是如台大社研所的幾位高材生所說的那麼
愚蠢、膚淺、錯誤、沒學問與不瞭解台灣,您可以自己下判斷。
OK,很長的「序文」,以下是來函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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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佐為,你在看棋靈王喔....
我在讀你這篇的時候,就在猜
你大概是以一個自由主義的觀點來反對公權力過渡介入私權
也反對公權力以「刻板印象」來作為判決基礎
就算傅這個極端個案,國家過渡介入私權也同樣不該被允許
你在反抗的是對於離婚的「刻板印象」
也想把對於「離婚」的討論,導向child welfare的面向
指出公權力要介入時,哪裡才是重點
對於雙方合意採登記制的成年人結、離婚,國家可以少管閒事
不知道有沒有讀錯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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