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魏延在楊儀退軍時的行為討論

看板SAN作者 (封侯事在)時間14年前 (2009/09/03 20:4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2 (看更多)
※ 引述《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之銘言: : ※ 引述《boman (暴 民)》之銘言: : 推文好累 乾脆回文好了 : 因與禕共作行留部分,令禕手書與己連名,告下諸將. : 禕紿延曰:「當為君還解楊長史,長史文吏,稀更軍事, : 必不違命也.」禕出門馳馬而去,延尋悔,追之已不及矣.延遣人覘儀等, : 我想這邊很清楚原文只有提到魏延"叫"費禕簽名 並沒有說費禕已經跟魏延簽名了 : 如果說費禕"簽名"走了 魏延還幹嘛後悔? 原來推文我也提到了: 如果說按Hartmann兄的說法,是要聯合諸將要楊儀放棄 那還有可能是還沒聯名就用要說服楊儀的理由落跑(雖然行文上看來也不像) 如果說按boman兄的講法,是昭告孔明死訊,那無疑是已經聯名 否則「當為君還解楊長史,長史文吏,稀更軍事,必不違命也」 的理由跟書狀內容差異甚遠,魏延怎麼會沒簽名就讓他落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46.111 ※ 編輯: chordate 來自: 122.116.46.111 (09/03 20:43)
文章代碼(AID): #1Adxb48w (S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2 篇):
文章代碼(AID): #1Adxb48w (S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