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國家的權力限度—論死刑存廢(by格瓦推)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9年前 (2015/06/03 06:34),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12 (看更多)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隔絕論則有副作用較低的監禁刑可以取代。 我一再強調,我同意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事實上以台灣的情況來說,如果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話, 支持死刑的民意會顯著下降(大概會下降20%以上), 問題就在於: 1. 台灣現在沒有這樣的制度; 2. 廢盟不要這種做法, 這兩者如果能夠解決,那廢死就可以邁進一大步。 :  況且那跟台灣死刑支持者主要的應報觀念毫無相關性。 不好意思,目前(至少以這次割喉案在八卦的反應)是以隔離說為主了。 :  刑法殺人罪章(271~276)是民國24年寫出來的東西,自此從未修正。 :  你要説那是台灣人的授權,前提就是民國24年台灣屬於中華民國。 答案很簡單,這條法律現在通用,那就等於是台灣人授權政府在使用它。 如果不滿意,請把它刪掉,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這句話我也講過N百遍了) :  你的話我要訂正一下。 :  "有人以全體人民自居,要求政府去執行死刑。" : 至少在你如此論述的同時, :  也有人以自主的意識,要求政府停止甚至廢止死刑。 :  以全體人民自居,顯然是種可笑的越權。 好,那我們修正一下? 一家員工控股的公司,有85%的員工要求採購A機器, 但另外15%的員工卻說,"你們的要求是錯的,聽我們買B機器才對"; 誰才是越權? 誰才是以少數凌駕多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38.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3284469.A.49F.html

06/03 07:33, , 1F
而且最糟糕的是還用不正當手段取得死刑犯同意書!
06/03 07:33, 1F

06/03 07:35, , 2F
ㄧ方面廢死高律師ㄧ直強調程序正義,請問不正當取得死刑
06/03 07:35, 2F

06/03 07:35, , 3F
犯同意叫符合程序正義嗎?
06/03 07:35, 3F

06/03 07:36, , 4F
我最看不起這些律師人的性格,把這議題搞得很爛~
06/03 07:36, 4F

06/03 07:36, , 5F
06/03 07:36, 5F

06/03 07:38, , 6F
如果今天尚市長取代廢死聯盟等社會有共識重新討論這議題
06/03 07:38, 6F

06/03 07:38, , 7F
,我舉雙手讚成!
06/03 07:3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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