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國家的權力限度—論死刑存廢(by格瓦推)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好爽好爽)時間9年前 (2015/06/03 00: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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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可是盧梭的社約論認為死刑是合理的耶? : "死刑是國家凌駕國民、奴僕僭越主人的絕對象徵",這句話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 如果在專制國家(Ex.蔣禿的時代),那死刑確實是"反僕為主"的爪牙幫兇, : 可是在民主國家,死刑是主人授權給奴僕去執行的! : 說得更清楚一點(套用張娟芬的胡亂比喻), : 決定採購殺人機器的,是一家員工控股公司的大多數員工們! : 所以,在台灣,死刑已經是"主人"--至少在形式上--授權給僕人使用的事物, : 因此這篇超克藍綠的文章,我們可以把它咻一聲丟進垃圾桶了, : 這才是它該有的歸宿。 : p.s.: 其實廢死一直在迴避一個問題,那就是台灣現在是 : "人民以自主的意識",要求政府去執行死刑; : 換言之,這是民主的體現,而且人民是主、政府是僕, : 這跟廢死振振有詞的論點是截然相反的。 你搞錯了所謂的民主的意義 民主有其界限 並非萬能 所以才會有基本權的主張 就算是民主決定的事情也不能侵害公民的基本權 EX:不能因為99%的人決定充公1%的人財產 既然上述的例子都不能因為民主決定了 生命權當然也不能因為民主就被剝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7.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3262970.A.B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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