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文] 其實罷免沒過才是天祐台灣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瘋法師)時間9年前 (2015/02/14 20:44), 9年前編輯推噓11(11027)
留言38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6 (看更多)

02/14 20:22,
之前補選投票率都不到四成 這種一發式的 我認為可以
02/14 20:22

02/14 20:22,
做為參考 還有今天214 還有很多人認為5成太高沒希望
02/14 20:22
其實不對。 今天近四分之一的人出來投票,然後幾乎都是同意罷免。 這說明了什麼?仔細一想就會發現。 現在的罷免制度有個不合理的但書,那就是沒出來投的視為反對。 所以如果你反對罷免,你不用出門去投票,這也是罷免前國民黨一直在宣傳的不要去投票 。 不去投票就等於反對罷免外,也實質讓5成投票率的門檻達成可能下降了。 所以在這個台灣的第一次罷免,我們看到了同意罷免的幾乎都出來投了。 反對的不去投就可以很簡單的讓罷免失效。 今天如果反對的也有出來投票,投票率會只有近25%嗎? 想也知道不可能那麼少。就是因為他們不來投就等於投了反對票才會搞成這樣。 光是這點現實就讓人知道這個罷免制度的門檻有多誇張。 -- 我們不應該依負擔的罪惡來選擇道路, 而是在選擇的道路上負擔自己的罪惡。 ──蒼崎橙子 「空之境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15.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3917862.A.231.html

02/14 20:45, , 1F
應該是很多人是不在乎蔡是否被罷免
02/14 20:45, 1F

02/14 20:46, , 2F
若不在乎罷免否 當然不會通過
02/14 20:46, 2F

02/14 20:46, , 3F
若在乎就會出來投
02/14 20:46, 3F
你抓到重點之一了,要改成沒去投的人等於棄權而不是視為反對才對。 那有沒意見的人直接視為反對的,這什麼鬼制度。

02/14 20:47, , 4F
就鳥籠啊 我是建立在大家都知道下推的文
02/14 20:47, 4F

02/14 20:47, , 5F
蔡是被選出來的 要罷免他本來就應有一定門檻
02/14 20:47, 5F
你在裝傻嗎?第二階段連署的門檻還不夠? XD ※ 編輯: wizardfizban (1.165.115.37), 02/14/2015 20:48:49

02/14 20:48, , 6F
結果這次連李建昌的得票數都不到
02/14 20:48, 6F

02/14 20:48, , 7F
說實話 我是認為三成甚至三成五同意罷免會比較穩
02/14 20:48, 7F

02/14 20:49, , 8F
我想些為啥會(只有?)二成五的理由
02/14 20:49, 8F

02/14 20:50, , 9F
最公平的門檻是以蔡上次得票數為準 11萬
02/14 20:50, 9F

02/14 20:50, , 10F
「同意罷免的幾乎都出來投了」 同意的只有兩成五?
02/14 20:50, 10F
這有什麼好意外的,多數的看法應該是沒意見。只是這些人都自動被制度列為反對那邊去 了。

02/14 20:50, , 11F
他得11萬 你就需找11萬人罷免他
02/14 20:50, 11F

02/14 20:53, , 12F
被政黑荼毒太深 改變制度讓反對也要出來投票就好了 補
02/14 20:53, 12F

02/14 20:53, , 13F
選上的又怎麼說
02/14 20:53, 13F

02/14 20:53, , 14F
否則7萬人 只代表部分綠民真的想罷他(還不是全部綠民)
02/14 20:53, 14F

02/14 20:54, , 15F
又是二分
02/14 20:54, 15F
※ 編輯: wizardfizban (1.165.115.37), 02/14/2015 20:55:27

02/14 20:55, , 16F
But,找這11萬這會跟不得宣傳罷免抵觸(挖鼻
02/14 20:55, 16F

02/14 20:56, , 17F
選舉是可以宣傳的;但是罷免能宣傳嘛?
02/14 20:56, 17F

02/14 20:58, , 18F
若能修成11萬門檻 當然也能修成可宣傳
02/14 20:58, 18F

02/14 20:59, , 19F
我還是認為沒啥人會投 之前立委補選投票率都不到四成
02/14 20:59, 19F

02/14 20:59, , 20F
門檻修成有二成或三成投票率就好了
02/14 20:59, 20F

02/14 21:00, , 21F
五成太誇張了
02/14 21:00, 21F

02/14 21:00, , 22F
其實已經有連屬門檻10%了
02/14 21:00, 22F

02/14 21:03, , 23F
如果11萬是高標,那所謂"合理"平均標準呢?
02/14 21:03, 23F

02/14 21:05, , 24F
如果是建築在當時候的11萬,那現在變幾萬?
02/14 21:05, 24F

02/14 21:16, , 25F
既然前面的聯署已經通過,就不應該在最後設投票率這玩意
02/14 21:16, 25F

02/14 21:19, , 26F
選這些立委出來都沒這麼嚴謹,再者選票上又不是沒反對項
02/14 21:19, 26F

02/14 21:29, , 27F
不強調選民投票表達的意見,而是用投票率去限制意見表達
02/14 21:29, 27F

02/14 21:33, , 28F
這個罷免權只能說是徒具形式而已吧?
02/14 21:33, 28F

02/14 21:42, , 29F
問題是為何要設投票率門檻?
02/14 21:42, 29F

02/14 21:47, , 30F
這樣會少一個闌尾 很不方便
02/14 21:47, 30F

02/14 21:59, , 31F
不然會出現5個人投票100%的奇怪現象,也可能很多人投
02/14 21:59, 31F

02/14 22:00, , 32F
但是因為某種原因不算還可能要重選
02/14 22:00, 32F

02/14 22:19, , 33F
看一看立委補選的投票率 就會發現罷免的投票率已經很高了
02/14 22:19, 33F

02/14 22:20, , 34F
只能說50%門檻實在太高了
02/14 22:20, 34F

02/15 00:17, , 35F
補選也才3x趴,這些人要不要當選無效?罷免法真的誇張
02/15 00:17, 35F

02/15 01:47, , 36F
這個本來就不是台灣的第一次罷免案 = =
02/15 01:47, 36F

02/15 02:08, , 37F
沒有投票率的鳥籠就無法關死複決啊,罷免和創制複決公投
02/15 02:08, 37F

02/15 02:08, , 38F
是同樣的原理
02/15 02:08, 38F
文章代碼(AID): #1KtqCc8n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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