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關於廢死的想法
討論如果包括了立場與價值,
人權、正義、公平、家屬立場、宗教、民主、社會,
那麼就不是理性所能決定的範圍了,更何況這些說法內的預設還可以質疑
人權是國家還是死刑犯要的人權?
公平正義要把哪兩者放在天平兩端?
家屬是否可以決定加害者要不要死?
怎麼的處置是合乎宗教意旨?
死刑執行是否可以用民主方式決定?
執不執行死刑哪個對社會風氣較好?
漫談只是變成價值或道德問題,意即人要怎麼對待一個非人?
那麼不管我們怎麼包裝,把死刑用別的刑罰代替,
並無法離開這個根本問題就是
要如何處置有意殺人者?要給他多大的生存空間與時間?
死刑或者等同死刑不過是現象上的偽善,
就死刑犯來說,活的不像個人他早就是被處死了,
不存在死刑犯的主觀意見,
頂多是觀看的人覺得自以為很人道。
如果不選擇一個立場和價值之後再進行討論,這樣的討論沒有什麼交集點。
當然一旦決定了類別,就有標準可以討論,但可能變得零散沒有意義,
所以這個類別必須是超出一般分類層次,或許這是一個形塑未來生命價值的政策。
如果是司法政策就談正義,答案很明顯,修復式正義無解,報復式正義同意,
就看主政者是以哪種正義為標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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