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抑制房價?
個人覺得不應以押低房價當作政府施政的目標,
健全交易制度及相關法規就長遠而言,可能比較
有效。
例如仲介應只能代表買方或賣方其中一方,如此
才會和顧主的利益一致。代表買方的仲介,其所得
不應是成交價的提成,而應該是殺價空間的提成。
也就是買家省愈多,仲介才能賺愈多。這樣仲介才
會盡心盡力去幫買家議價,。二是限制仲介本身一年
之內買賣房子的次數,讓好房子能儘量供給到真正
有需要的人,而不是投資客。
上面提到的作法還相當粗糙,本身也有很多漏洞。
如何將這些漏洞補起來以達到原本的目的,還有賴
大家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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