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中研院授博士 立院沒過
看到這個新聞,忽然想到一個問題,就是如果中央研究院通過這個「學位授予法」的修正
草案:
http://www.ey.gov.tw/public/Attachment/63615572671.pdf
關於中央研究院的部分,應該是第11頁第十九條的部分。
第十九條 大學得與學術研究機構或社會教育機構合作辦理招生及授予碩士以上學位。
前項合作之要件及程序、師資聘任、招生系所、學生學籍、學位授予、課程規劃、所需
空間與圖儀設備、考評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中央研究院為發展尖端研究及培育相關人才,經教育部同意,得準用本法之規定,授予
博士學位。中央研究院依前項規定授予學位,其師資應具有大學助理教授以上或該院助
研究員以上之資格;其他有關招生方式、招生名額、課程、學籍、修業年限、畢業應修
學分數及收取費用等事項,準用大學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不過第19條看起來是針對中央研究院特別設立的法條,所以應該是不適用於其他研發單
位,也不會有衍生出工研院及其他研究中心也跟著申請的問題。
但是另外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就是如果中央研究院可以收博士生,素質也不遜色於台
大,那有沒有可能衍生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博士後的經費,將會大幅轉移到博士生?一
位博士後所需要的經費,可以支應多少博士生?如果兩者所產生的研究貢獻,不是相差
到好幾倍,而是相差無幾,博士生也不會像博士後一樣,可能今年作一作,但是明年、
後年大概就會走掉,這時候還會花這麼多經費,聘僱很多名額的博士後?真的是很懷疑
?接著,是不是又會引發中央研究院的博士後失業潮?
另外就是低階的助理級工作,當博士生一多時,就會發現連助理的名額也會快速減少,
畢竟博士班的學生,能力強上助理一大截,所需費用又比助理少上一大半,所以乾脆後
來也都不聘任了。
以上純屬自己臆測.........
合作案的學生,絕對沒有自己的學生好用,學生也都知道老闆到底是誰?以中央研究院
的資源,就算一次給非常多的博士生,應該也可以容納,只是這樣的生態,就是壓縮台
清交成這些學校,收自己優秀博士班、碩士班的機會。不過另外的現實環境,就是博士
過多問題,這樣似乎不是解決問題,而是衍生更多問題!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做參考!
※ 引述《belleville2 (belleville)》之銘言:
: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46574
: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都不贊成中央研究院可授予博士學位,擔心博士生為成為廉價的研究人力,相關修正條文初審即告出局。
: 教育部93年即提出學位授予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但因其中放寬碩士生不必寫論文就可畢業、中研院可授予博士學位兩大爭議,一直擱置沒過關。
: 昨天進行逐條審查時,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管碧玲主張學位授予法是大學法、專科學校法的「下位法」,在陸生三法還未審查完成前,應予擱置;但國民黨立洪秀柱指出,學位授予法修正案是民進黨執政時期就提出的版本,綠營立委沒有理由杯葛,才進入逐條審查。
: 在碩士生不必寫論文部分,朝野立委多同意此大方向,但認為應限制為藝術類、應用科技類、體育類等特殊系所碩士生,可用創作、展演、技術報告等代替碩士論文,但其他系所的碩士仍應提出論文送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4.93
※ 編輯: tainanuser 來自: 124.8.84.93 (05/06 12:40)
→
05/06 13:12, , 1F
05/06 13:12, 1F
→
05/06 13:13, , 2F
05/06 13:13,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