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以「意思表示」看公投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在參加活動的同時, 我拿到了「濁流」的第十二期
: A 頁是一位 李同學 談 入聯公投的文章
: 他認為 公投是一種「意思表示」 因而 該表示 才能為人所知
: 在此,姑不論 是否該表示才能為人所知
: 或 是否早有長期的、動態的、非成文的表示行為
: 或 表示了是否真會為人所知
: 或 為人所之又如何
: 之其他問題
: 單就「公投的目的是一個意思表示」這點來討論
: 既然是「意思表示」
: 最重要的 是維持這個「表示」本身的 「代表(意思 之) 能力」
: 比方說 我今天站出來公開表示「台灣人不愛吃豬肉」 這個「表示」有意義嗎?
: 他人 可以因「接收了 意思表示」而據此作為後續反應的有效依據嗎?(認為有形成契約)
: -- 不行, 因為我這個「表示」 並不具有代表能力
: 就像我片面說 台灣就此殺人無罪 因為我不代表司法 所以我說了不算
: 就像我看到周星馳的電影笑了 你不能因為站在我對面就宣稱我對你有意思
: -- 因為那個笑 沒有 愛意的代表能力
: 一個「意思表示」 它的代表效力是很脆弱的,原本就需要不少佐證來支撐的
: 更何況 還被 表示過程 破壞過
: 如果今天,台灣公投完,正面選項通過了,就能進聯合國,或和它有必然關聯
: 那麼,投票的結果「成案」最重要, 自然可以在過程中不計較這麼多紛擾
: 然而,今天要為了「意思表示」而舉辦公投
: 那麼,首要的 就是要維護這個「表示」的「代表能力」
: 你從提案到投票 過程中有越多的爭議、越多的程序問題 它的代表性就越受質疑
: -- 這,真的是台灣人所想的嗎? 還是你硬擠出的投票結果?
: 政院否定投審會的決議 而且不是重審 而是逕行宣佈通過
: 中選會主委換人 下任後放話罵政府
: 在質疑聲浪中 公投綁大選不退
: 要公投的項目 政院已在推動 導致政院預算幫公投助選 的質疑不斷
: 總統在泛綠會議場合裡主動提及辦入聯公投對總統大選有利
: 一二階爭議 不惜換地方選委也要堅持
: 本來「意思表示」應該像驗DNA一樣 具有代表力
: 搞到最後變成「滴血認親」這樣 真的是 意思意思有投有過就好
: -- 這,真的是我的親骨肉?
: -- 這,真的是台灣人所想的嗎? 還是你硬擠出的投票結果?
: 很簡單的說
: 如果 循無爭議的程序 就得不到想要的正面通過投票結果
: 那是否意味著人民不想讓它通過?
: 這樣的懷疑,隨著程序的爭議越多,就越深植人心、也越容易被反對者提及
: 有人用「皇后的貞操」來形容政治人物的清廉
: 不惜風言滿城也要推入聯公投
: 以致於 這樣的「意思表示」之「代表效力」被中、美、反對者輕而易舉地質疑
: 這樣的表示,國際會想去知道嗎?
: 這樣的表示,為國際所知 後 有意義嗎?
: 就像交出一份網路剪貼的報告一樣
: 你是交了 但 老師不會想收到它 收了也就是退回扔掉而已
: 國際不會給基本分的 (除非有人想和中美對抗 可以拿此作題材
: -- 但 這個除非(加入反美陣線)我們要嗎?)
: 如果 要為了「意思表示」辦公投
: 不是更應該 在政府破壞台灣人民「公投表示的公信力」之前
: 在政府 把台灣人民的公投 搞成「狼來了」之前
: 為了維護日後「意思表示」的代表能力,發聲反對這次公投的舉辦嗎?
雖然不才所識有限,但還是有請閣下容我對您的問題做些小小的回應。
公投是一種「意思表示」,這沒有錯。但是,我認為您所提到的李同學在文中並沒有
闡明所謂「意思表示」者,究竟是表示「誰的」意思?乍看之下是表示「人民的」意思,
但若仔細去分析的話,並不盡然如此。
為此,我們要先知道,公民投票的議案是有區分的:其一,政治性的(political,po-
litischen),譬如涉及主權問題的議案即是;其二,非政治性的,譬如一般的針對商業貿
易的議案。而您的疑問是有關這次公投--入聯--的,即具有「政治性」的議題,因此
在這裡就以「政治性公投案」來作討論。
這次入聯公投,其目的是要藉由投票的通過來表示「台灣是一個國家」的意思。表面
上,我們藉由人民的投票活動來觀察,似可得出「表示人民之意思」的結論。其實不然。
換言之,這次公投案若通過,其所表示的是「政治主權體」這個「公法人」的意思,這個
「公法人」要藉之表示「我是國家」的意思。其在實質上並不是如閣下所言及之「表示台
灣人的意思」。
當然了,之所以會有這次入聯公投案的出現,並不單純只是政府以其權力將之硬生生
地孵化出來,其在相當部份究竟還是有來自社會的、民間的意識型態的發聲。換言之,若
全島人民--是的,全島人民,兩千三百多萬人!--皆主張台灣島為其他國家之某一行
政區(不一定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或不列顛王國也可。),而統治當局
卻一意孤行地要讓台灣島獨立成為一個政治主權體,那麼,此時我們才能名正言順地指摘
政府的不是。但這種情形畢竟只是天方夜譚。
政府為甚麼會針對某項重大議題,尤其是「政治性的」議題,做出某種主張,這無非
需要有來自民間的意識形態的支持。而民間的意識形態何來?有純粹來自民間的,也有經
由政府教育體系之制約所致。
舉例而言,蔣介石/蔣中正在台灣之政府--中華民國--為何極力主張反攻大陸?
對在一九四九年來台者而言,他們親身經歷過那場在中國大陸(mainland China,地理名
詞)上的戰爭,親身經歷過「國家淪亡之慟」,故不須經政府的教育,他們可真正自發地
做出意識型態上的主張。然而,在那之後,從未經歷過一九四九年的大動亂的世代,若無
政府透過教育體制的制約、教育,則這些新世代為何同樣擁有「反攻大陸」的主張與意識
形態?(當然,來自家庭長輩的教育因素亦不能被遺忘,但政府由於擁有最高權力,其教
育體制的影響也最大。)
總言之,我的結論有二:其一,這次入聯公投案是要讓「政治主權體」這個「公法人
」表達(宣示)「我是一個國家」的意思,至於血肉之軀的人的意思表示在「相較下」僅
是次要的。其二,說政府的作為綁架民意,或者無法代表民意是絕對不正確的,因為社會
中的意識形態的「力」(the force)的存在,政府才有進行如此作為的基礎憑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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