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兼顧實戰與養生的武術
: 推 takano : 推這篇的脫離戰鬥思維 1.168.76.165 01/21 22:17
: → takano : 另外,我很困惑,為什麼大家只談 1.168.76.165 01/21 22:18
: → takano : 防身,從來不談主動攻擊,只因政治 1.168.76.165 01/21 22:18
: → takano : 不正確嘛??但是,我總覺得,沒有考 1.168.76.165 01/21 22:19
: → takano : 慮過主動出手打人,只談防禦的話 1.168.76.165 01/21 22:19
: → takano : 會有相當大的盲點 1.168.76.165 01/21 22:19
: → takano : 我的意思是,沒有思考過如何主動 1.168.76.165 01/22 19:07
: → takano : 攻擊的話,談防禦有點紙上談兵 1.168.76.165 01/22 19:08
: 推 a1122334424 : 原來是指對攻擊的想像力嗎 180.176.120.210 01/22 19:22
: → takano : 差不多 1.168.76.165 01/22 21:16
其實這說法有道理。
前篇寫的不太好,重寫一篇。
以防身為訴求,可能會被如何主動攻擊,應該大略可分兩種狀況來討論:
隨機強盜、殺人的主動攻擊:
1.這是指歹徒不認識被害者,只是在街上隨機挑人犯案。
2.這種狀況下主動攻擊的當然是歹徒。
3.單以防身來說,想了解歹徒會如何主動攻擊,應該研究歹徒如何犯案。
(像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的鄭捷是怎麼主動攻擊的,就可以討論)
4.這不是對打,會比較接近建立在奇襲上的暗殺。
5.軍隊的主動摸哨技術其實蠻像歹徒思維,講究奇襲。
6.警察主動抓人也多用奇襲原則。
7.街頭防身確實需要突發狀況下的反奇襲,但警覺意識高,避開奇襲還是最佳。
8.訓練上找個演技很好又了解歹徒會如何犯案的傢伙來演歹徒,是有效的。
(原理就像警察防搶演練也有專門扮演「職業搶匪」的刑警,還常演的太逼真被路人
圍捕)
吵架變互毆的主動攻擊:
1.就是吵架吵到一半有人氣不過動手打人。
2.台灣法律環境下,民眾在吵架中主動出手攻擊,往往理虧,法庭上不利。
3.防身上需要的是避開對手的攻擊,脫離戰鬥,而不是一定要把對手打趴。
4.不要吵架當然還是最有效的避免戰鬥法。
5.吵架的對象不同,狀況會有點變化。
例如:
公路暴怒、夜店糾紛等狀況是跟不認識的人吵架,狀況不明,脫離戰鬥為優先。
親友酒後爭論、家庭暴力等狀況是跟認識的人吵架,狀況比較好掌握。可以
考慮用壓制技術來壓制對手。
個人意見,意識到吵架時對方可能出手攻擊時,個人採用的SOP:
1.保持冷靜。心理準備好可能要被攻擊。
2.吵架時跟對手保持一定距離,給自己反應時間。
3.注意對方手的動作。
4.決定好要逃還是要戰,檢視周圍狀況,簡短擬定計畫。
5.通常閃開會比較好。
6.越冷靜準備好可能要進入互毆,反而情緒冷卻可避免吵架過熱,不容易進入互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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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KN (203.222.9.191), 01/25/2015 08: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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