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死刑與廢死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企業戰士)時間12年前 (2011/09/29 23:25),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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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很簡單:(樓上有文部分提及,一併回答) ※ 引述《massacre (該換暱稱了@@)》之銘言: : 高手出現了 我真的很想問高手幾個問題 : 一.關於人權保障好像有很多套標準 : 為什麼在殺人犯已經剝奪其他人的生命的情況下 : 還要去保障殺人犯的人權?? : 有些明明就是惡性重大的罪犯 為什麼還要保障他們的人權?? 看事前協議如何。你何不問問殺人犯對於律法是否認同。 如果殺人犯也覺得自己該死,那麼死刑是毫無問題的, 因為此時殺人犯只需要服從自己的信仰。 如果他一開始並不認同死刑律法--幾乎可以看做是國際問題了 基本上,一開始殺人犯與受害者根本不擁有共同的憲約與社會準則。 你應該記得問殺人犯:「為何你犯罪前不宣告獨立?」 其次,應該檢討這個國家是否容許獨立選項。 : 在學校 老師跟學生的關係 : 有些愛體罰愛性侵的老師 為什麼要保障他們的工作權? 老師有簽約服從 體罰法或性侵法案 嗎? 有就依法辦理。 : 有些學生明明就很愛搗蛋 甚至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 : 為什麼對這些學生的受教權要無限上綱的保障?? 類似無行為能力之類的答案。 : 在軍中當過兵的都知道常常有管教不當的問題 嚴重侵害人性尊嚴 : 此外強迫人民服兵役 明顯也是侵害人身自由 : 政府也知道募兵制 為何還繼續徵兵侵犯人身自由 獨立吧。喜歡什麼兵役制度自己找志同道合的人 自成一國。 其次,應該檢討目前這個國家是否容許獨立選項。 : 為啥人權保障的標準有這麼多套?? : 二.為什麼對於犯罪行為的受害人都沒有補償?? : 很常見的被性侵 被傷害 被殺 可以,有共識要怎麼花錢都行;補助女性衛生棉也行。 : 反正就是被害人吞下去 然後繼續保障加害者的人權 加害者人權這部分類上述死刑。 : 三.對於一些重大危害的事件 處罰都相對很輕微 : 某公司讓員工超時工作 害員工過勞死 重罰三萬新台幣 因為工不工作是員工自己決定、能承擔多少風險員工自己也要評估。 公司只需告知風險(中暑、毒物...) : 某公司很愛發爐燒得很旺 罰款也很少 只是要求停工 : 某公司用塑化劑參入食品 坐坐牢就沒事了 若想要以上功能,公民應該要能立法。 應該檢討目前這個國家是否有公民立法功能。 : 五.為何刑法明明就是"罪刑法定" 但死刑跟鞭刑卻常受批評? : 其他的刑法也是侵犯一堆人權啊 什麼刑都一樣,看事前約定。 : 原po有些提到的想法是很不錯 : 如果有鄉民可以知道 我想台灣那麼多法律系的教授應該也有人知道吧 : 那為什麼像這樣的言論 平常都完全聽不到 : 立法機關完全不談這些 連學校教育裡也完全都沒出現 因為連學者也不甚清楚、或各執一詞。 或者學者別有居心:他們其實想勸服人「不要約定殺死自己」 例如:王清峰寫了公開信 他提到憲法規定生命權,但是他沒有提到:大家要死刑的話應該修憲 這個國家 公民完全可以立法「約定在某些情況下殺死自己」 王清峰沒有提到修憲 甚至應當懷疑:王清峰把憲法當什麼了?難道當作眾意之上的力量? (憲法只能是每個個體都同意的約定) 其次,王清峰還提到死刑的功能性問題。 但是,民主人權與功能性是毫不相干的。 總之,不要聽王清峰胡說。 參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HHa4ETr2jE&feature=related
一場思辨之旅-Michael Sandel 我還在看、還沒看完...但是很無趣...這教授與學生都很弱 引一些老掉牙的爛著作 有清晰信仰的人不必看,沒信仰的人就當作練習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25.147

09/30 15:47, , 1F
老調牙卻是經典,現代人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看這個世界
09/30 15:47, 1F

09/30 15:48, , 2F
被你說成這樣,該說你很強還是你太自大了...
09/30 15:4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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