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死刑與廢死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該換暱稱了@@)時間12年前 (2011/09/05 20:01),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5 (看更多)
支持死刑:有些犯人罪大惡極 應該求處死刑 支持廢死:犯人有人權 法律是保障人民生命而不是剝奪人民生命 法律是為何而存在?? 矯正心態不良的犯人? 替無辜的受害者討公道? 所以法律存在的目的好像會影響要不要有死刑 就我個人認知: 犯錯的人應該要受到適當的懲罰 受害的人應該要得到合理的補償 犯錯的人受到的痛苦 = 受害者及其家屬友人與整體社會遭受的傷害 限制條件:不能殺死犯人 合理的處罰:設計適當且合法的凌虐犯人使之遭受痛苦 實例:新加坡的鞭刑 可以讓犯人不斷的感到痛苦 運用小說裡生死符的概念 讓犯人活著但生不如死 上述的情況應該就能讓 犯人得到應有的處罰又不用殺死犯人 受害的人應該也可以用類似保險賠償的方式給予適當補償 受害的人得到的賠償 = 加害人造成的傷害 如果這樣做的話廢死的爭論就沒有了 為什麼制定法律的人都不這樣做??? 而且除了死刑 也常常看有爭議的判刑 例如:性侵犯 都是覺得刑度太輕 為什麼法律都不去強調怎樣的刑度才合理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72.76

09/12 22:55, , 1F
對國家而言,第一要務是維持秩序而非讓加害人痛苦
09/12 22:55, 1F

09/12 23:00, , 2F
從這種觀點出發的自然不注重被害人的願望
09/12 23:00, 2F

09/13 23:03, , 3F
對國家機器而言,第一要務是服從人民
09/13 23:03, 3F

09/13 23:05, , 4F
【 犯法-->懲罰 】 這個邏輯鏈結真難以突破
09/13 23:05, 4F

09/22 02:00, , 5F
生不如死就是把人當工具,比起讓人實際上不是人(死刑)
09/22 02:00, 5F

09/22 02:01, , 6F
使人生不如死,人不當人對待(凌虐)更違反人性尊嚴,更
09/22 02:01, 6F

09/22 02:01, , 7F
教憲法害怕。法理上如斯,立法者為何不這樣立我不知道
09/22 02:01, 7F

10/27 22:36, , 8F
用變態一點的懲罰 虐待到死 這樣嚇阻力應該夠吧?
10/27 22:36, 8F

10/27 22:36, , 9F
我是否太變態了一點=.=+
10/27 22:3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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