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遵守法律
看板LegalTheory作者Vala (Kar98k v.s MosinNagant)時間15年前 (2009/05/01 10:34)推噓0(2推 2噓 11→)留言15則, 5人參與討論串8/30 (看更多)
※ 引述《inflames (Utopian Realist)》之銘言:
: 法律以國家暴力為後盾,但即使在國家沒有拿槍指著每個人的腦袋時,
: 人民多半還是會自動自發的守法,這樣的現象,無法以「膽小屈服與武
: 力」加以說明。
: 換言之,「武力」並非法律本身,正因為法律規範是應然命題,有超越
: 武力威脅的效力存在。
: : → Vala:這世界上除了科學之外,沒什麼是本來應該就怎樣的! 05/01 09:45
: 科學涉及的是自然法則,它處理的是「本來是這樣」(這是實然),而
: 非「本來應該怎樣」(這是應然)。
: 以科學反駁,恰好自證你根本搞不清楚,「法律規範」與「以法律之名
: 所施加的暴力」有何不同。
我並沒有提到 "以法律之名施加之暴力",那是另外一回事了。法律規範規
定人應該要遵守一定規範生活,希望世界和平,人民被教導應該要基於這
種理想去守法,但實際呢? 你當然可以說,你守法並不是因為膽小屈服,
那是你,因為你認為這是一個好的價值,因為你(假定)是學法律,那請問
每個人都要和你一樣嗎? 我指的科學自然法則,意思是,在我的價值觀裡頭
,只有科學可以告訴我應該要怎樣,你也可以說事實上就是這樣,而我不認
為法律規範的崇高理想可以告訴我應該要怎樣。
如果情況演變到你說的 以法律之名施加之暴力,那根本已經不是守法的問題
了。
的確阿我講這一堆根本不能解決問題,根本只是抱怨,我也知道阿,但是你
硬要討論應然,那我認為這也只是空談。實然就是台灣的司法制度爛,這種
爛機制最後也只能拿武力當做最後一片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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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80.143
※ 編輯: Vala 來自: 218.169.180.143 (05/01 10:40)
※ 編輯: Vala 來自: 218.169.180.143 (05/01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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