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遵守法律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放風箏)時間15年前 (2009/06/26 01:59),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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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懷疑遵守法律是因為「公平」或是「平等」這種說法。 如果服從法律的理由只是因為「平等適用」,那是弔詭的。 就算我們制訂了全世界最不合理的法律,一樣可以平等的適用在每個人身上。 一體適用與否,與我們應不應該遵守法律或許是有關連性的, 但是似乎不是決定性的因素。 如果服從法律的理由是因為法律使我們受益,享受利益必須犧牲自由作為對價 如果這種說法為真,那麼如果我主觀上所犧牲的自由遠大於使我受益的利益, 我能不能夠不遵守法律?還是誰必須要說服我? 退萬步言,縱使我承認利益大於限制,但是我就是不願意享受這個利益, 我能不能不遵守法律? 如果我們服從法律的理由,不是適用上平等、不是享受利益犧牲自由, 而是法律本身是公平的,這種說法更令人竇疑。 我是完全無法接受法律在預設上就是公平的,立法者本來就代表多元利益的折衝, 像是民法善意受讓(交易安全)、時效制度(法的安定性),或是海商法的限制責任 (海運發展),其實都是一種價值的考量,事實上我甚至懷疑多數人認為它是公平的。 我也懷疑如果當代真的以無知之幕為前提,我們會認為這些規定當然是公平的。 若說法律就是代表著必須維繫的公平,實在是太過大看法律的價值。 我們可不可以想像,有一個人,他不在乎法律是否平等適用,他只關心自己受到限制, 他也不希罕法律帶來的利益,他更不相信法律代表的是公平的, 那麼為什麼他必須要遵守法律? 答案真的是(或是真的有必要是)理性而正面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6.235 ※ 編輯: tallwood 來自: 218.160.176.235 (06/26 02:01)

06/26 23:11, , 1F
他可以選擇不遵守 但他就要去負擔不遵守的後果 人生沒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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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23:11, , 2F
麼 選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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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50, , 3F
惡法亦法,誰叫人是社群動物,不能離群索居,有時想想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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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持反對意見的人,不見得就是公平,世上好像沒有絕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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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4:50, , 5F
的事。
07/03 14:5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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