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遵守法律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Utopian Realist)時間15年前 (2009/05/01 10: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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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ala:不管你所謂應然或實然,這都是國家給予的武力不是嗎? 05/01 09:42 : → Vala:難到你說應然,是有什麼更高更完美的理想嗎?我不認為阿 05/01 09:42 不是。應然與實然的區分,正是要說明,對於這樣的提問,何以「不是 」。一句「不管」就擺到一邊去,而不說明何以這樣的區分並無道理, 這叫做強詞奪理。 : → Vala:我只是說,很簡單一句話,會守法律就是因為膽小屈服與武力 05/01 09:43 : → Vala:就是如此,這跟應然實然有啥關係? 05/01 09:43 : → Vala:而且對於我們這樣的一般人而言,的確只能質疑,你要講理, 05/01 09:44 : → Vala:可以呀,但是講來講去就是你得做個守法的乖寶寶 05/01 09:44 法律以國家暴力為後盾,但即使在國家沒有拿槍指著每個人的腦袋時, 人民多半還是會自動自發的守法,這樣的現象,無法以「膽小屈服與武 力」加以說明。 換言之,「武力」並非法律本身,正因為法律規範是應然命題,有超越 武力威脅的效力存在。 : → Vala:這世界上除了科學之外,沒什麼是本來應該就怎樣的! 05/01 09:45 科學涉及的是自然法則,它處理的是「本來是這樣」(這是實然),而 非「本來應該怎樣」(這是應然)。 以科學反駁,恰好自證你根本搞不清楚,「法律規範」與「以法律之名 所施加的暴力」有何不同。 -- 一樣是H.L.A. Hart,《法律的概念》,第二章的東西。 儘管身為Dworkinian,面對現實主義時,卻總是能深切感受Hart的真知灼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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