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最近很夯的立法院長是否被拔除一事

看板LAW作者 (舊夢依稀)時間10年前 (2013/09/13 19:31), 編輯推噓6(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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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today-t3.htm 兩個月前2013/7/4台聯黨不分區立委林世嘉 因為「修會計法,違背黨的核心價值」被撤銷黨籍 林世嘉因被「撤銷台聯黨籍」而「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由他人遞補 這才是事實,當時一堆人都沒有意見,甚至沒人知道這回事 因為大家認為理所當然,然而現在王金平案分明就是同一個模式 台灣政壇為了顏色而扭曲是非黑白不是第一天 當初林世嘉被撤換,沒人出來聲援說這不合法不合理,或討論憲政 現在就說這是不合法不合理,豈不怪哉? 法律竟然要為政治服務 政黨不分區代表是政黨政治的產物,要對民意負責的核心是政黨 因為票的設計是投「黨」,並非投「人」 當不分區代表脫離黨意,還要該黨負責此人在國會的表現才是很荒謬的事 如果某不分區代表是神經病,有什麼理由要整個政黨陪葬? 如果以不分區名單為準,那跟分區立委也都是掛黨籍參選有何不同? 豈不是直接廢除不分區立委即可? ※ 引述《augustc (傑哥哥)》之銘言: : 非法律專業不懂法... : 但是這次的事件讓我想到,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好像沒有明文規定不分區政黨名單一定 : 得是具有該黨黨籍的人。 : 又 印象中之前台聯好像有不分區前兩年由一個人做,後兩年換名單換人做的做法。 : 所以 : 有黨籍其實不是具備不分區立委身分資格的必要條件 : 在不分區名單上才是具備不分區立委的必要條件 這樣對嗎? : 當然從釋字第 331 號來看,大法官顯然認為不分區選的是黨,所以先有黨才有人。 : 不過憲法本身的設計,又要政黨在選前先提出名單,名單的好壞其實會影響投票人 : 的決定,這會不會有點吊詭啊? : 如果我是政黨,我可以先提一個超完美名單,然後選上後再通通換掉(或通通撤銷黨 : 籍),這樣可以嗎? -- 無法無相無人無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34.206

09/13 19:34, , 1F
當初遊戲規則就訂好了,卻因為玩家有了不同的標準阿
09/13 19:34, 1F

09/13 19:35, , 2F
當你的觀察點在於有沒有人討論就已經是政治問題了
09/13 19:35, 2F

09/13 20:48, , 3F
基本上到了現在才來討論說要國會議長身分保障 甚至是修
09/13 20:48, 3F

09/13 20:49, , 4F
改不分區立委制度等等 其實都有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的嫌
09/13 20:49, 4F

09/13 20:51, , 5F
疑 不過真要說因為沒了某個人 而某個機關會空轉、會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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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0:51, , 6F
國民黨沒有修改起訴不得參選的內規,馬英九也不會這麼慘
09/13 20:51, 6F

09/13 20:51, , 7F
瘓 真讓人覺得我國實在是非常落後的人治國家 居然人會
09/13 20:51, 7F

09/13 20:53, , 8F
比制度還重要 不分區立委被拔掉也不是第一次 總統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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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0:54, , 9F
兼任黨主席也不是第一個人這樣胡搞 我現在甚至可以大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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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0:54, , 10F
預言 要是修法給國會議長身分保障 如果有一天被WEGO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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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0:55, , 11F
上議長 那會更顯得一切都是笑話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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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03, , 12F
推樓上,我還在想為什麼非得要王金平當院長??我們不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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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04, , 13F
治國家嗎???就算今天馬英九被罷免掉我們還是為活的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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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2:54, , 14F
程序正義的問題...
09/13 22:54, 14F

09/14 01:21, , 15F
比對我國法規設定和美國的 常會發現我國的通常比較精簡..
09/14 01:21, 15F

09/14 01:22, , 16F
精簡的麻煩就是 日後三個法學家或實務者可以解釋出3x種
09/14 01:22, 16F

09/14 14:46, , 17F
林又沒有提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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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4:47, , 18F
台聯的黨章我還沒瞭解,但國民黨章需若干一審刑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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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4:47, , 19F
決,方可撤銷黨籍,這是法律版,先去看看相關規定吧
09/14 14:47, 19F

09/14 15:38, , 20F
現在是在說可否以撤銷黨籍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
09/14 15:38, 20F

09/14 15:40, , 21F
當事人要不要救濟是另一件事,勿張冠李戴
09/14 15:40, 21F

09/14 15:41, , 22F
大法官會議解釋331號先去看看吧
09/14 15:41, 22F

09/23 20:48, , 23F
499號 憲法本文修正都可以宣告違憲 解釋文也不是沒有推翻啊
09/23 20:48, 23F

09/23 20:51, , 24F
釋字261號 推翻 釋字31號 不然45年不改選的國代怎麼改選
09/23 20:51, 24F

09/23 20:52, , 25F
行之45年的釋字可以推翻 行之20年看來推翻也沒有什麼了不起
09/23 20:52, 25F

11/07 05:41, , 26F
預言 要是修法給國會議 https://muxiv.com
11/07 05:41,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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