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問題] 最近很夯的立法院長是否被拔除一事
共 15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

推噓9(9推 0噓 53→)留言6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aopaotw (pao)時間10年前 (2013/09/13 00:28),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依照大法官釋字331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31. 若不分區立委失去黨籍 則失去立委資格. 那如果此立委是立法院長 是不是也失去院長資格?. 不分區立委 -> 被撤銷黨籍 -> 失去該黨黨
(還有649個字)

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ugustc (傑哥哥)時間10年前 (2013/09/13 16:40),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非法律專業不懂法.... 但是這次的事件讓我想到,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好像沒有明文規定不分區政黨名單一定. 得是具有該黨黨籍的人。. 又 印象中之前台聯好像有不分區前兩年由一個人做,後兩年換名單換人做的做法。. 所以. 有黨籍其實不是具備不分區立委身分資格的必要條件. 在不分區名單上才是具備不分區立委的
(還有55個字)

推噓6(6推 0噓 20→)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ghlander (舊夢依稀)時間10年前 (2013/09/13 19:31), 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today-t3.htm. 兩個月前2013/7/4台聯黨不分區立委林世嘉. 因為「修會計法,違背黨的核心價值」被撤銷黨籍. 林世嘉因被「撤銷台聯黨籍」而「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由他人遞補. 這才是事實,當時
(還有209個字)

推噓5(5推 0噓 34→)留言3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ghlander (舊夢依稀)時間10年前 (2013/09/14 01:4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很多人是基於政治色彩,硬要在完全沒有憲政及法律概念下進行漫天推論. 大法官解釋331號是82年已經做成,將近20年的憲政運作. 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便喪失立委資格,毫無模糊空間可言. 區域立委的民意代表性來自,設籍該區域一定期間,由當地選出. 例如,花蓮縣立委參選人必須設籍花蓮縣,由設籍花蓮縣縣民選
(還有37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74040406 (Mark)時間10年前 (2013/09/14 11:33),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以下僅單純就制度面討論,不涉及個案、個人,或任何政黨,以免失焦。. 一、不分區立委的黨籍身分. 依照釋字第331號的意旨、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的規定,. 結論應該是很明顯且無庸置疑。. 有學者認為該號解釋已經過時、系爭法條顯然違憲,. 但此一說法似乎忽略了我國就法律的違憲審查制度是採取集中制,
(還有1216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