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最近很夯的立法院長是否被拔除一事

看板LAW作者 (傑哥哥)時間10年前 (2013/09/13 16:40),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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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律專業不懂法... 但是這次的事件讓我想到,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好像沒有明文規定不分區政黨名單一定 得是具有該黨黨籍的人。 又 印象中之前台聯好像有不分區前兩年由一個人做,後兩年換名單換人做的做法。 所以 有黨籍其實不是具備不分區立委身分資格的必要條件 在不分區名單上才是具備不分區立委的必要條件 這樣對嗎? 當然從釋字第 331 號來看,大法官顯然認為不分區選的是黨,所以先有黨才有人。 不過憲法本身的設計,又要政黨在選前先提出名單,名單的好壞其實會影響投票人 的決定,這會不會有點吊詭啊? 如果我是政黨,我可以先提一個超完美名單,然後選上後再通通換掉(或通通撤銷黨 籍),這樣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72.24

09/13 16:45, , 1F
理論上可行 事實上不分區名單是誰不太影響投票結果啊..
09/13 16:45, 1F

09/13 16:52, , 2F
黨籍身份似乎是必要的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
09/13 16:52, 2F

09/13 17:10, , 3F
名單是不能改的.
09/13 17:10, 3F

09/13 18:46, , 4F
國民黨就是這樣幹的
09/13 18:46, 4F

09/13 20:15, , 5F
名單你投票時就會知道了,事後不能再刪減
09/13 20:15, 5F

09/13 20:17, , 6F
遞補也是從當初候選人名單順位遞補,沒人遞補就是空缺了
09/13 20:17, 6F

09/13 20:17, , 7F
09/13 20:17,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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