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城中城可能闢成公園 地主錯愕:市長應不會這樣蠻橫!

看板Kaohsiung作者 (rain)時間2年前 (2021/11/12 01:47), 2年前編輯推噓100(1181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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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鍵盤建築師, 我懷著有點沈痛的心情談談城中城區段徵收案。 懶得看內容的我直接講結論: 我支持強制拆除危樓,但反對此案區段徵收。 個人認為此例不可開,否則未來人民財產將不受保障。 開始之前我先貼一下市府的官方新聞稿: https://is.gd/aoflGy 提出高雄首例「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 城中城改建公園且兼顧居住財產權 https://is.gd/6Hxqo8 城中城大樓拆除原址再生 將興建公園 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 主要是資訊有點多,所以我想釐清議題。 首先,依照今天的新聞: https://is.gd/mzcuOn 城中城達危樓標準 陳其邁:簡單講就是要拆除 依建築法第81條,市府認定危樓就是可以依法拆除, 幾天前仁愛河濱商城已經演過一次,合情合理合法。 這裡的疑點有兩個: 1.火災剛結束時三大公會已經進場勘查過, 當時的新聞稿說「城中城大樓無立即傾倒危險」。 https://is.gd/XoMIm2 現在要推翻之前的結論,很難不聯想其中是否有專業以外的考量。 2.建築法第81條並無任何補償救濟手段,拆完了房屋產權就沒有了。 「有房無地者可以領取救濟金」這件事是哪裡來的?民眾捐的善款嗎? 到目前為止,我仍舊支持強制拆除,撇除結構上的危險, 城中城建物有根本上「使用行為」的危險,而且無法改善。 接下來,房子拆完了、房屋產權沒有了,可是土地產權仍舊存在。 土地產權的處理跟房屋就完全是兩件事了,不宜併在一起談。 說真的市府把兩件事併在一起談,我覺得居心叵測。 市府說「提出『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方案, 將城中城街廓改建為公園,視為鹽埕舊城區新生的起點」。 姑且先不討論這個區域是不是真的需要一個公園, 今天是城中城燒了才想到「欸,這邊好像缺一個公園」嗎? 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多年來沒有在都市計畫檢討劃定公園? 這裡明明就是一塊「商四」的土地,沒有都市計畫變更就先講, 是不是先射箭再畫靶? 商四土地是有開發價值的,之前卡在房子難以推動重建, 現在房子被強制拆掉了,按理說地主們應該摩拳擦掌準備啟動。 如果是站在都市更新的立場,為何還需要啟動區段徵收? 再者,如果這裡真的缺公園, 旁邊那塊史博館、國際會議中心的機關用地,市府大可拿來整建; 再不滿足,整個大溝頂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和效益可能都高得多。 「為什麼要去區段徵收一塊商四的土地拿來蓋公園?」 講到這裡,就談到公益性。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舊都市地區為公共安全、衛生、交通之需要 或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實施更新者...得為區段徵收。」 所以蓋公園是為了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需要嗎? 還是為了「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 所以市府今天可以任意指定一塊地, 基於某種市府認定的原因就區段徵收人民的財產?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憑什麼拿納稅人的去錢圖利特定人士? 對,我就是懷疑有圖利之嫌。 原有地主是否得利有點難講,但週邊的開發商是明顯得利的。 從密集住商區變成公園第一排,不算得利嗎? 前文推文有網友提到城中城斜對面的露天停車場, 那塊地"就是正在都更的財團土地,而且都更計畫已經核定"。 再講一次,憑什麼拿納稅人的錢去圖利特定人士? 如果是要推動都市更新,我舉雙手贊成區段徵收整個大溝頂, 然後闢建為區域河道休閒空間並重整商業空間。 這樣的公益性才"值得侵犯人民的私有產權"。 順便炒地皮。 獲得良好都市生活品質的前提下,我認了。 就像市府推動台積電來高雄一樣,背後是整個產業更新, 大利之下我不介意拿納稅錢去幫台積電處理土地(扯遠了)。 還沒有談到公園的必要性之前,可以請市府先談談蓋公園的公益性嗎? 「城中城蓋公園」的公益性,有大到需要啟動區段徵收嗎? 這種近似五鬼搬運的區段徵收案,真的不該開先例。 我支持強制拆除危樓,但反對此案區段徵收。 個人認為此例不可開,否則未來人民財產將不受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92.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36652852.A.AB7.html ※ 編輯: raintll (124.218.92.105 臺灣), 11/12/2021 01:52:16

11/12 01:57, 2年前 , 1F
這個主意是參考台南中國城 就是採用區段徵收的方式
11/12 01:57, 1F

11/12 01:57, 2年前 , 2F
把建物拆了 讓這些地主屋主可以去選隔壁運河新鑽的
11/12 01:57, 2F

11/12 01:57, 2年前 , 3F
商業地 然後原址換到很受歡迎的河樂廣場 基本上就
11/12 01:57, 3F

11/12 01:57, 2年前 , 4F
是解決都更產權複雜無法權利變換走下去的方案
11/12 01:57, 4F
我覺得高市府的確有可能想複製台南中國城, 但我覺得城中城案條件性質完全不一樣

11/12 01:58, 2年前 , 5F
前鎮勞工公園好像也是徵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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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2:02, 2年前 , 6F
高調
11/12 02:02, 6F

11/12 02:15, 2年前 , 7F
應該拆掉蓋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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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2:20, 2年前 , 8F
幫補血
11/12 02:20, 8F

11/12 02:35, 2年前 , 9F
地主一人送一戶仰德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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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2:48, 2年前 , 10F
鹽埕羽球館拆掉也變草皮了 大概高雄很缺綠地吧?還
11/12 02:48, 10F

11/12 02:48, 2年前 , 11F
是缺紀念公園 ?省力省錢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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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2:57, 2年前 , 12F
明年就要選舉了 凡事都是選舉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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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3:13, 2年前 , 13F
強徵通過的話,大概會有很多地主、屋主跳愛河吧…
11/12 03:13, 13F

11/12 03:36, 2年前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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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3:50, 2年前 , 15F
顏色對了,以前那些反強徵的覺青現在都雙標支持了
11/12 03:50, 15F

11/12 03:56, 2年前 , 16F
市長出馬跟地主一對一懇談有機會嗎?
11/12 03:56, 16F

11/12 04:22, 2年前 , 17F
拆除後是否蓋公園確實值得討論
11/12 04:22, 17F

11/12 04:34, 2年前 , 18F
業內人士一語道破
11/12 04:34, 18F

11/12 04:37, 2年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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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4:39, 2年前 , 20F
市長出馬跟地主一對一懇談?那屋主呢?不管了,給
11/12 04:39, 20F

11/12 04:39, 2年前 , 21F
他們一筆錢後自己想辦法?
11/12 04:39, 21F

11/12 04:42, 2年前 , 22F
政府不管做什麼,都有陰謀,有利益,這是絕對的
11/12 04:42, 22F

11/12 05:31, 2年前 , 23F
你說得很有道理,那邊不缺公園為何要強徵土地
11/12 05:31, 23F

11/12 05:41, 2年前 , 24F
先幫你補血
11/12 05:41, 24F

11/12 05:47, 2年前 , 25F
11/12 05:47, 25F

11/12 06:05, 2年前 , 26F
推...林九萬快點號招來遊行抗議
11/12 06:05, 26F
其實最怕的是當下氛圍沒人敢擋,但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11/12 06:06, 2年前 , 27F
推,看不懂幹嘛蓋公園
11/12 06:06, 27F

11/12 06:07, 2年前 , 28F
照規矩要拆就拆,不用拆就別拆,剩下的權益看他們要
11/12 06:07, 28F

11/12 06:07, 2年前 , 29F
去喬還是打官司
11/12 06:07, 29F

11/12 06:09, 2年前 , 30F
有火災燒到市府就要幫忙甚至換地給他們,那以後產權
11/12 06:09, 30F

11/12 06:09, 2年前 , 31F
自己喬不好的不就每個都來燒房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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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39, 2年前 , 32F
推推
11/12 06:39, 32F

11/12 06:42, 2年前 , 33F
只有我覺得蓋公園不錯? 綠地多點不好嗎
11/12 06:42, 33F
蓋公園是好事,但應該先從都市計畫檢討開始 重新檢討鹽埕區的土地使用方針,進而調整組成 此處爭點在於區段徵收城中城是否適當? 同樣的資源拿去徵收大溝頂如何?有一半是公有地,效益更高

11/12 06:45, 2年前 , 34F
推~政策應該更深遠思考
11/12 06:45, 34F

11/12 06:52, 2年前 , 35F
推推推
11/12 06:52, 35F

11/12 06:52, 2年前 , 36F
哎 哭啊
11/12 06:52, 36F
還有 266 則推文
還有 26 段內文
11/12 15:44, 2年前 , 303F
橋就好了。反正一開始大概只會停車場。燒死不少冤魂
11/12 15:44, 303F

11/12 15:44, 2年前 , 304F
的地方蓋住宅買氣大概也不好
11/12 15:44, 304F

11/12 15:57, 2年前 , 305F
如果已經達到危樓的程度 拆除為啥要賠償?
11/12 15:57, 305F

11/12 16:13, 2年前 , 306F
就用台北好好看的方式,危樓拆了,市府出簡單公園
11/12 16:13, 306F

11/12 16:13, 2年前 , 307F
的錢,土地產權利用開發是地主自己的事
11/12 16:13, 307F
沒錯,這才是相對合理的方式 當然時間會拖比較長,而且業績不會算市府的

11/12 16:23, 2年前 , 308F
今天我的合法房屋被市府強拆 你市府沒配套措施 我
11/12 16:23, 308F

11/12 16:23, 2年前 , 309F
當然向市府或肇事者要求賠償
11/12 16:23, 309F

11/12 16:24, 2年前 , 310F
但這樣一拖 明年選舉就不好選了
11/12 16:24, 310F
建築法81條只能透過行政救濟,這也是這條很少用的原因 您可以看看我前面回的, 幾十年來全台灣引用這條屈指可數,就是因為爭議頗大 所以我才會覺得三大公會第一時間的結論對照現在市府的說法, 感覺就是不對勁

11/12 16:25, 2年前 , 311F
趕緊處理城中城的概念,不然影響選舉
11/12 16:25, 311F

11/12 17:10, 2年前 , 312F
危樓就已經違法了啊.. 你說的是合法的狀態被強拆
11/12 17:10, 312F
※ 編輯: raintll (122.121.29.32 臺灣), 11/12/2021 17:45:21

11/12 18:19, 2年前 , 313F
推 !剛聽到的時候也覺得房子拆了 地還給地主就好了
11/12 18:19, 313F

11/12 18:19, 2年前 , 314F
幹嘛徵收蓋公園 ?
11/12 18:19, 314F

11/12 18:19, 2年前 , 315F
認真推
11/12 18:19, 315F

11/12 19:17, 2年前 , 316F
拆除跟徵收是兩回事,綁在一起確實有失公道
11/12 19:17, 316F

11/12 19:32, 2年前 , 317F
回應295樓,「私下協商找媒體在場當第三方」這是你
11/12 19:32, 317F

11/12 19:32, 2年前 , 318F
的說法吧,我是指為何市府不找齊所有的所有權人先
11/12 19:32, 318F

11/12 19:32, 2年前 , 319F
開個說明會公聽會之類的,反倒是直接發新聞稿、開
11/12 19:32, 319F

11/12 19:32, 2年前 , 320F
記者會告知社會大眾?結果就是造成部份所有權人的
11/12 19:32, 320F

11/12 19:32, 2年前 , 321F
疑慮和恐慌,市府現在是要優先對所有權人說明及負
11/12 19:32, 321F

11/12 19:32, 2年前 , 322F
責,不是趕緊跟社會大眾交代,土地和房屋是他們的
11/12 19:32, 322F

11/12 19:32, 2年前 , 323F
,不是社會大眾的。
11/12 19:32, 323F

11/12 20:04, 2年前 , 324F
地主其實暗爽在心裡吧 以後地上權舊大樓有解了
11/12 20:04, 324F

11/12 20:25, 2年前 , 325F
私人土地被徵收去蓋公園 怎麼想都很扯
11/12 20:25, 325F

11/12 20:31, 2年前 , 326F
推這分析
11/12 20:31, 326F

11/12 21:43, 2年前 , 327F
理性討論推
11/12 21:43, 327F

11/12 22:17, 2年前 , 328F
這篇文不應該發在這邊喔
11/12 22:17, 328F

11/12 22:27, 2年前 , 329F
中共同路人
11/12 22:27, 329F

11/13 00:14, 2年前 , 330F
結果被測量師打臉了
11/13 00:14, 330F

11/13 03:09, 2年前 , 331F
拆除後土地徵收的必要性、公益性在哪?
11/13 03:09, 331F

11/13 07:37, 2年前 , 332F
強制徵收太可惡了
11/13 07:37, 332F

11/13 09:16, 2年前 , 333F
工務局不要求所有人善盡管理 警察局不處理惡鄰 接
11/13 09:16, 333F

11/13 09:16, 2年前 , 334F
下來都等出事被徵收
11/13 09:16, 334F

11/13 11:14, 2年前 , 335F
紅明顯 既然要徵收 改建社會住宅比蓋公園好太多了
11/13 11:14, 335F

11/13 20:54, 2年前 , 336F
政府官員不是吃素的,現在當公園,幾年又找個名義
11/13 20:54, 336F

11/13 20:54, 2年前 , 337F
又變更回商四賣給建商,大賺一筆。
11/13 20:54, 337F

11/14 00:00, 2年前 , 338F
不懂法就別亂講了....之後變更回商四是違法的,也
11/14 00:00, 338F

11/14 00:00, 2年前 , 339F
不會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11/14 00:00, 339F
文章代碼(AID): #1XZLSqgt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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