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raintll
作者 raintll 的總覽 (PTT發文,留言,暱稱)
發文數量: 69
收到的『推』: 365 (41.9%)
收到的『→』: 486 (55.8%)
收到的『噓』: 20 (2.3%)
留言數量: 638
送出的『推』: 242 (37.9%)
送出的『→』: 385 (60.3%)
送出的『噓』: 11 (1.7%)
使用過的暱稱: 1
raintll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69 篇
raintll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638 則
1F推: 依案件類型、規模、事務所運作方式和人員組成都有關03/07 14:45
2F→: 案子太小而事務所業務眾多,建築師分的時間當然就少03/07 14:46
3F→: 如果希望全案由建築師負責,一開始挑選或簽約時就要03/07 14:47
4F→: 告知建築師,費用計算或期程可能會因此變動03/07 14:48
6F推: 對有點規模的事務所來說,是常態沒錯;當然過程中建03/07 15:41
7F→: 築師也不見得都不做事,可能也會跟設計師討論設計方03/07 15:42
8F→: 向或一些細節,但大部分還是由設計師完成,所以才常03/07 15:42
10F→: 常會說設計師會比建築師清楚設計緣由。03/07 15:43
11F→: 通常只要有員工就會交給員工了,建築師會去忙別的03/07 15:45
12F→: 這也是我事務所的優勢,絕對由建築師本人從頭負責到03/07 15:46
13F→: 尾(笑)03/07 15:46
14F→: 是說給所內設計師處理也不見得不好,搞不好法規檢討03/07 15:47
15F→: 比建築師還熟XD只是可能跟業主一開始的期望有落差03/07 15:47
16F→: 畢竟大家都希望自己的案子能得到最好的照料,所以這03/07 15:48
17F→: 部分還是建議一開始跟建築師談的時候就要問清楚03/07 15:48
22F→: 說借牌就有點言重了,同在一家事務所又有上下屬關係03/07 19:57
23F→: ,建築師應該也都有最基本的參與,就稱之借牌就過了03/07 19:59
24F→: 我討厭的借牌是從頭到尾都外面的人做,做完之後拿給03/07 19:59
25F→: 建築師簽證,建築師也沒參與、只收簽證費就了事那種03/07 20:00
26F→: 話說回來,我也覺得至少開會的時候建築師要在,畢竟03/07 20:01
27F→: 建築師是事務所的負責人,接案完就消失感覺會不好03/07 20:02
1F推: 六年都過去了,怎麼不會想找當地建築師評估?12/01 11:05
2F推: 喔喔,我還以為是原案。那就一樣建議請建築師評估,12/01 16:44
3F→: 或者先弄清楚到底是計畫道路還是現有巷道12/01 16:45
4F→: 計畫道路可以不管他,既成道路或現有巷道,甚至是身12/01 16:45
5F→: 份不明的道路,才需要花點時間去評估12/01 16:46
1F推: 如果原界址還清楚,是可以不用再重新鑑界。10/21 14:32
2F→: 保留共同壁一般不用計入建蔽容積,請洽詢你的建築師10/21 14:33
3F→: 疑問:都有建照了,建照圖上應該有共同壁註記吧?10/21 14:34
12F推: 聽起來有點怪怪的,沒鑑界過界址怎麼決定的?10/22 12:51
13F→: 雖說圖是建築師簽證,不過界址不明也敢簽也是...10/22 12:51
14F→: 鑑界出來如果位址差很多,地政應該也不敢直接用共同10/22 12:52
15F→: 壁當界址,因為一偏就是一整排,之後鄰房鑑界會出包10/22 12:52
16F→: 如果共同壁確實在地界外,的確就沒有計入的問題10/22 12:53
17F→: (都不在地界內了是要計什麼?)10/22 12:53
18F→: 是說,貴地建管報開工不用交土地複丈成果圖嗎?10/22 12:55
19F→: 我個人還是建議趁空地做一次完整鑑界,至少以後清楚10/22 12:56
20F→: 界址在哪,四方有爭議的話也有個依據10/22 12:57
3F推: 一般蓋房子施作邏輯是ㄇ字型,所以結構體完成通常10/20 10:07
4F→: 就會包含該樓層天花板10/20 10:08
9F推: 有見過建築師前輩騎腳踏車巡工地的,太遠的就搭營造09/19 18:05
10F→: 的便車。要搭大眾運具也可以,交通時間抓一下就好09/19 18:06
raintll 在 PTT 的暱稱紀錄, 共 1 個
暱稱:rain
文章數量: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