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城中城可能闢成公園 地主錯愕:市長應不會這樣蠻橫!
※ 引述《raintll (rain)》之銘言:
: 各位好,我是鍵盤建築師,
你好,我是測量員,有讀過土地法規。
: 我懷著有點沈痛的心情談談城中城區段徵收案。
: 懶得看內容的我直接講結論:
: 我支持強制拆除危樓,但反對此案區段徵收。
: 個人認為此例不可開,否則未來人民財產將不受保障。
: 開始之前我先貼一下市府的官方新聞稿:
: https://is.gd/aoflGy
: 提出高雄首例「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
: 城中城改建公園且兼顧居住財產權
: https://is.gd/6Hxqo8
: 城中城大樓拆除原址再生
: 將興建公園 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
: 主要是資訊有點多,所以我想釐清議題。
: 首先,依照今天的新聞:
: https://is.gd/mzcuOn
: 城中城達危樓標準 陳其邁:簡單講就是要拆除
: 依建築法第81條,市府認定危樓就是可以依法拆除,
: 幾天前仁愛河濱商城已經演過一次,合情合理合法。
: 這裡的疑點有兩個:
: 1.火災剛結束時三大公會已經進場勘查過,
: 當時的新聞稿說「城中城大樓無立即傾倒危險」。
: https://is.gd/XoMIm2
: 現在要推翻之前的結論,很難不聯想其中是否有專業以外的考量。
「城中城大樓無立即傾倒危險」
「城中城達危樓標準」
以一個正常人的中文邏輯來說兩者並不相斥,達危樓標準不代表
會立即傾倒,你都說了你是建築師,應該知道箇中緣由吧?
還是你真的是「鍵盤」建築師?
: 2.建築法第81條並無任何補償救濟手段,拆完了房屋產權就沒有了。
: 「有房無地者可以領取救濟金」這件事是哪裡來的?民眾捐的善款嗎?
: 到目前為止,我仍舊支持強制拆除,撇除結構上的危險,
你支持拆除,那前面在跳針什麼?
還有,土地法規可以多讀一點,補償金來源於平均地權基金,也就
是區段徵收之後市府所得盈餘支應。
: 城中城建物有根本上「使用行為」的危險,而且無法改善。
: 接下來,房子拆完了、房屋產權沒有了,可是土地產權仍舊存在。
: 土地產權的處理跟房屋就完全是兩件事了,不宜併在一起談。
: 說真的市府把兩件事併在一起談,我覺得居心叵測。
說真的兩件事一起談,才能更好的解決問題,不管要不要做區段
徵收。
危樓拆除,建物所有權人什麼都沒有,只剩還沒到期的地上權,
等待都更重建遙遙無期,拆完之後能領到什麼?
土地所有權人還可以賣地,但火災多人罹難影響地價,別人想壓
價,地主肯接受嗎?
: 市府說「提出『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方案,
: 將城中城街廓改建為公園,視為鹽埕舊城區新生的起點」。
: 姑且先不討論這個區域是不是真的需要一個公園,
: 今天是城中城燒了才想到「欸,這邊好像缺一個公園」嗎?
: 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多年來沒有在都市計畫檢討劃定公園?
你如果熟讀歷史和了解高雄市都市計劃的話,就該知道鹽埕區是
自日治時代以來高雄是成長最迅速的地區。
1936年日本總督府就發布了都市計畫,鹽埕區的綠地多分布在愛
河沿岸,現今的住宅街區中並沒有預留公園綠地。戰後在民國44
年發布的都市計畫更是沿用日治時代,後來甚至將公園綠地改為
商業區(如二二八和平公園),等到下一次檢討已經是民國71年
了,那時候北鹽埕早已是聚落林立,要強行劃設公園預定地實有
難處。
: 這裡明明就是一塊「商四」的土地,沒有都市計畫變更就先講,
你如果有讀過土地相關法規,就應該知道區段徵收計畫可以提出
並送中央通過之後,才會送到該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再送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 是不是先射箭再畫靶?
可惜你沒讀過土地相關法規,也不熟相關事務,自然以為這是先
射箭再畫靶。
: 商四土地是有開發價值的,之前卡在房子難以推動重建,
: 現在房子被強制拆掉了,按理說地主們應該摩拳擦掌準備啟動。
: 如果是站在都市更新的立場,為何還需要啟動區段徵收?
因為都市更新卡再有話語權的人多,人多嘴雜就難辦事,自辦都
更是最麻煩的事,不只土地所有權人摩拳擦掌,建物所有權人也
在想怎樣取回屬於自己的利益。
: 再者,如果這裡真的缺公園,
: 旁邊那塊史博館、國際會議中心的機關用地,市府大可拿來整建;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於民國93年公告為古蹟,你想要拆古蹟當公
園?我沒理解錯吧?
還是你要拆高雄市音樂館?高雄市電影館?沒在開玩笑吧?
: 再不滿足,整個大溝頂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和效益可能都高得多。
: 「為什麼要去區段徵收一塊商四的土地拿來蓋公園?」
: 講到這裡,就談到公益性。
: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 「舊都市地區為公共安全、衛生、交通之需要
: 或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實施更新者...得為區段徵收。」
: 所以蓋公園是為了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需要嗎?
: 還是為了「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
: 所以市府今天可以任意指定一塊地,
: 基於某種市府認定的原因就區段徵收人民的財產?
跟前面呼應一下,你都會查土地徵收條例,也看到第四條第一項
了,難道沒看到第二項法條寫什麼?
: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阿,原本的土地做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興
建社宅為原住戶入住,建物所有權人可領取補償金,原地主可以
在此區段徵收案中獲得分配抵價地。
: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區段徵收的工程費用、補償金、各種花費從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平均地權基金的收入很大一塊是重劃抵費地標售所得和區段徵收
政府配得土地標售所得。
跟前面呼應一下,你都會查土地徵收條例,也看到第四條第一項
了,難道沒看到第二項法條寫什麼?
: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阿,原本的土地做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興
建社宅為原住戶入住,建物所有權人可領取補償金,原地主可以
在此區段徵收案中獲得分配抵價地。
: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區段徵收的工程費用、補償金、各種花費從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平均地權基金的收入很大一塊是重劃抵費地標售所得和區段徵收
政府配得土地標售所得。
跟前面呼應一下,你都會查土地徵收條例,也看到第四條第一項
了,難道沒看到第二項法條寫什麼?
: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阿,原本的土地做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興
建社宅為原住戶入住,建物所有權人可領取補償金,原地主可以
在此區段徵收案中獲得分配抵價地。
: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區段徵收的工程費用、補償金、各種花費從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平均地權基金的收入很大一塊是重劃抵費地標售所得和區段徵收
政府配得土地標售所得。
: 憑什麼拿納稅人的去錢圖利特定人士?
: 對,我就是懷疑有圖利之嫌。
要講圖利,開條馬路就是圖利,蓋個公園就是圖利,整治愛河也
是圖利,你眼裡種個樹也是圖利,不如解散政府,大家無政府狀
態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膽懷疑政府圖利東圖利西。
: 原有地主是否得利有點難講,但週邊的開發商是明顯得利的。
: 從密集住商區變成公園第一排,不算得利嗎?
那你趕快把高雄所有公園的樹都砍掉,以免圖利建商。
: 前文推文有網友提到城中城斜對面的露天停車場,
: 那塊地"就是正在都更的財團土地,而且都更計畫已經核定"。
: 再講一次,憑什麼拿納稅人的錢去圖利特定人士?
所以只有圖利建商,旁邊住的小市民都沒賺到?
: 如果是要推動都市更新,我舉雙手贊成區段徵收整個大溝頂,
你這邏輯就像是闖紅燈被攔下來,嚷嚷要警察也把所有闖紅燈都
攔下來一起開罰單才可以開自己的罰單一樣。
: 我支持強制拆除危樓,但反對此案區段徵收。
: 個人認為此例不可開,否則未來人民財產將不受保障。
你走的路,是剝奪人民財產開的道路;你漫步的公園,是剝奪人
民財產開的公園;你搭的高鐵,是剝奪人民財產開的軌道;土地
徵收有利有弊,不用一竿子打死所有徵收案扯什麼五鬼搬運,市
府自己搞七賢國中舊址還比較爽,不用搞區段徵收在那邊煩惱今
天要搞定地主,明天要搞定你這種法規讀沒多少的質疑一些基本
問題。
補充一下,台南已經成功實施過類似的案例了,可以參考台南市
運河星鑽計畫,中國城本來在合併前,許市長任內就打算要拆了
,但一直談不攏,合併之後賴市長拍板,用台南運河西邊的舊金
城國中、新南國小校地和運河東邊的中國城大樓一起做區段徵收
,整體重新規劃,更何況當時中國城連危樓也不是,最後還是成
功了,歷經時程從2013年台南市政府宣布徵收計畫後,到2019年
星鑽特區開放通車,大約六年時間,中間還包含拆除和興建兩所
學校,以及沙卡里巴市場遷移,攤商抗議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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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36729323.A.1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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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是要講多詳細?就宣布這個計畫而已,細部計畫還要
過一陣子才會公告,沒公告我怎麼跟你講剩餘土地有多少
要標?一直鑽牛角尖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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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使用的道路、公園、綠地,還有公告設施,大部
分都是徵收私有土地而來的,徵收是政府的權力,但我們
也要慎重評估徵收的必要性和補償是否得當。
再者,周邊缺少公園的看法因人而異,有人覺得公園可有
可無,有人覺得公園很重要,我也不多贅述,但以現今的
補償方式來說,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得到的比過往多了不少
,更別說區段徵收有別於一般徵收,被徵收者除了拿補償
金的唯一選項外,多了一項抵價地的補償方式。
大埔張藥房的問題在於該案區段徵收的道路規劃問題,以
及最重要的補償機制,而後來也修法讓被徵收者可以獲得
更為合理的補償,這邊我就不多說了,因為想必你也看不
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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