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吳伯雄訪中談政務 算不算黨國體制復辟
: 吳伯雄有何權呢 馬給他權 國家體制允許公權力被如此賦予非公職人員嗎?
: 吳伯雄有何責呢 國家能予以考核嗎? 還是 黨在行使考核權?
: 馬總統在總統府媒體前 問吳伯雄直航談的如何 航權是公權力的一環
: 吳伯雄這是 以黨職行使公權力
: 馬不宜背書 不能讓人認為 是馬派吳代表商議國務
: 吳伯雄無公職 不宜代表商議政務
: 如果國共只敘私誼 只商議個人團體的合作 不涉及公權力 那是允許的
我想RIFF兄你搞混淆了
首先這樣問:
我們平民百姓如果有管道
比如說你剛好是胡錦濤在台灣的民間朋友
可不可以自己去見胡錦濤?
可不可以跟他聊直航的事情?
當然可以嘛
只是你講的事情馬英九不一定會買帳就是了
馬英九授權吳伯雄的是什麼權?
是「民間人事嘴炮權」啊
吳伯雄談是可以談
但回來馬英九在法律上有權利不認帳的
那政府部門專屬的權有什麼不一樣?
政府部門派出去簽的約
就代表中華民國
馬英九是不能不認帳的
總之,談直航有兩種身份可能
1.民間人士嘴炮,然後以民間人士建言的身份告訴馬英九
2.中華民國政府代表,簽的約代表中華民國
吳伯雄用的是1,1是憲法言論自由所保障的嘴炮權
政府專用的是2,2只應該給政府人員
馬英九拜託吳伯雄的是1,不是2
簡而言之,在法律上,馬英九授權吳伯雄以民間人士的身份去談直航
不是授權政府的權力
所以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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