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吳伯雄訪中談政務 算不算黨國體制復辟

看板KMT作者 (Don)時間16年前 (2008/06/05 21: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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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伯雄有何權呢 馬給他權 國家體制允許公權力被如此賦予非公職人員嗎? : 吳伯雄有何責呢 國家能予以考核嗎? 還是 黨在行使考核權? : 馬總統在總統府媒體前 問吳伯雄直航談的如何 航權是公權力的一環 : 吳伯雄這是 以黨職行使公權力 : 馬不宜背書 不能讓人認為 是馬派吳代表商議國務 : 吳伯雄無公職 不宜代表商議政務 : 如果國共只敘私誼 只商議個人團體的合作 不涉及公權力 那是允許的 我想RIFF兄你搞混淆了 首先這樣問: 我們平民百姓如果有管道 比如說你剛好是胡錦濤在台灣的民間朋友 可不可以自己去見胡錦濤? 可不可以跟他聊直航的事情? 當然可以嘛 只是你講的事情馬英九不一定會買帳就是了 馬英九授權吳伯雄的是什麼權? 是「民間人事嘴炮權」啊 吳伯雄談是可以談 但回來馬英九在法律上有權利不認帳的 那政府部門專屬的權有什麼不一樣? 政府部門派出去簽的約 就代表中華民國 馬英九是不能不認帳的 總之,談直航有兩種身份可能 1.民間人士嘴炮,然後以民間人士建言的身份告訴馬英九 2.中華民國政府代表,簽的約代表中華民國 吳伯雄用的是1,1是憲法言論自由所保障的嘴炮權 政府專用的是2,2只應該給政府人員 馬英九拜託吳伯雄的是1,不是2 簡而言之,在法律上,馬英九授權吳伯雄以民間人士的身份去談直航 不是授權政府的權力 所以沒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52.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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