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lamerecca板主判決不公

看板HumService作者 (麥子)時間11年前 (2013/05/09 22:3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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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從 Buddhism 板先前對於該條板規的判例來看, : : 著眼的重點在於「未先詢問本人而自行錯誤推論」。 : : 既然板主已經說明這是「錯誤判斷」,且亦無 engram 板友詢問本人的證據。 : : 為什麼不能依「未先詢問本人而自行錯誤推論」,認定 engram 板友違反板規? : : 先前的判例皆未討論這些判斷、推論或猜測是否「合理」, : : 僅只關注是否有詢問本人或推論是否正確。為何現在多加了「合理」這個條件? : : 若此案已滿足先前判例認定違規之標準,為求判罰的一致性,應認定其違規。 : : 現在板主既然認定不違規,則必須說明為何此案未達先前判罰之標準。 : 既然小組長意見如此 : 我會公告 依據小組長意見 : 認定 engram 板友違反板規 水桶engram板友。 : 確定一下 小組長是否真是這個意思? 不,我的意思是,我不懂為什麼這條板規的認定條件前後不一致。 我希望可以弄清楚這條板規認定違規的依據到底是什麼。除非這條板規沒了, 否則這條板規到底依哪幾項標準來作認定,應該要整理清楚。 不管最後認定有沒有違規,我都要知道為什麼這個案子不依先前的標準判斷。 反而是以「合理的推測」這項先前沒有提過的標準來認定沒有違規。 等確定了認定違規與否的標準,才能進一步了解針對此案的判決是否妥當。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05/09 22:53, , 1F
是的,只要標準一致,不要有雙重標準,就可以了.......
05/09 22:5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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