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小組長關於這種事
※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我在第一篇回覆這個主題的文章(#1CQJnSyh)就已經說過了,
: : 這些被引用的言論與違規事項並不相關,基本上對判決不會造成影響。
: 這影響到當事人的名譽,人家一看:「啊?原來thismy 在控訴板主」
: 實際上並沒有。
我不覺得有必要禁止別人轉錄與節錄在公開板面的發言。
但如果你覺得那樣的句子和原意不合,目前也沒有禁止另文提出解釋。
至於這些發言當作證據的效力,組務處理檢舉時會自行斟酌。
: : 被詢問的人就會知道。如果文章與推文有斷章取義的可能,自然會詢問原作者。
: 如果小組長不曉得文章有斷章取義的可能,不就不會詢問原作者了嗎?
: 畢竟佛版文章那麼多又複雜,有些檢舉連我都要翻好久的文才搞清楚。
: 我估計若我沒有出面解釋,根本不會有小組長來詢問我這原作者。
小組長在處理檢舉的時候,若是認為引用的文句和處理檢舉相關,
自然會對其內容加以查證。如果引用的文句和檢舉不相關,就不需另外詢問。
: 而且,這種規則使得我們無法在組務上發表任何看法、意見。
: 比方說,現在h 版主來分享了一些他的經驗、看法,難不成又要水桶?
: ptt 應該沒有一個組務版禁止人們回應文章及推文的。
: 那豈非有什麼事,都不能發言?
我不曉得你從哪一條規則認為 haryewkun 會被水桶?
目前不准第三者回應的文章只有以檢舉與申訴為標題的文章,
以及特定被鎖文的文章而已。
對於檢舉及申訴的文章,在公告當中已經說明,勿使用原標題回覆。
因此使用其它標題回覆沒有問題。而這些改過標題的文章,
在處理檢舉與申訴的時候可能會被跳過。
例如 mormolyca 於 #1COWgpfC 修改 meblessme 申訴 #1CONGRW9 的標題來發表意見,
並沒有因此被水桶。
而特定被鎖文的文章是因為正在處理當中,為了避免討論發散,
而暫時禁止回應。如果有特別指出的必要,就會以鎖文來標示。
換言之,只要是尚未鎖文的文章,仍可以另外開文討論。
: 若像hate 那樣,另開一篇相同標題的文章來回應是否也違規呢?
只要不是被鎖文的文章,修改標題後回應並沒有違規。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1.13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