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小組長關於這種事

看板HumService作者 (麥子)時間13年前 (2010/08/16 22: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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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所以這部份一定會再詢問板主,你就不用擔心有什麼誤會了。 : : 如果真有誤會,可以藉此機會讓板主向板眾說明,也是好事。 : : 我想他並沒有以你的名字去申訴,至少我在板面上看到的文章都是他的名字。 目前板面上幾個相關的檢舉是由 Trunicht 小組長在處理,我不作任何回應。 : mor 在上篇寫到 : : 3. buddhanature在8/14已收到檢舉信件,至今仍未對此檢舉有進一步之執法動作,該 : 版主近日才疑似偏袒而被其他版友質疑(#1CP2nfBa): : → thismy:我不就在檢舉了嗎 08/13 13:35 : → thismy:你之前的執法如此嚴格 現在卻這麼松? 08/13 13:35 : 由於組務的版規已改成,非申訴人不準回應文章,不準推文。 : 因此,當涉及我本身時,我無法忍受有人斷章取義,而我又無法出面解釋的情況啊。 明明今年 4/29 就已經不准非申訴人回應,而且以現在這個狀況,我不認為你需要解釋。 基本上你有沒有質疑板主根本不重要, mormolyca 在檢舉時, 已經表達了他認為板主沒有依照固定標準判決,因此組務就會加以查證。 至於是一個人覺得板主沒有依板規判決,還是一百個人覺得板主沒有依板規判決, 最後的認定都是要看板主的判決究竟有沒有板規的依據,而不是有多少人認為不對。 所以你大可放心,這幾句話的解釋對於整個檢舉與判決並沒有太大的影響。 : 像我這次發文,無非也是要作解釋,但也只好另開新文了。 因為你不是檢舉人,也不是被檢舉人,除了處理檢舉的小組長主動詢問以外, 這篇文章當中的「解釋」,是不會納入考量的。我個人在處理檢舉的時候, 只要不是檢舉人與板主的文章,我一律都是跳過不看,所以不用在這裡多花力氣。 : 該版主在處理案件時,表明了尚有争議空間,希望檢舉人能提出佐證, : 但我一時性急,就指明了版主執法不一,事實上版主已妥善處理。 : 結果這推文卻出現在組務版來申訴版主。 我不認為這有什麼妨礙。只要板主能夠自己說明他其實已經處理妥當就好了, 這根本就不會造成認定上的問題。 : 這等於是斷章取義,扭曲了我的意思。若我真要申訴,我自然會申訴啊。 : 還是說,今後若文章中有提到第三者名字,該人準允回應? 你的文句只是已經發生的事實的一部份,這個事實保留在板面上沒有任何問題。 你在事情發生的當下已經表達過自己的意見,而組務需要知道的也只是那時的處理狀況。 我不認為有特別需要補充說明的必要。要是允許第三者加入討論將會使得板面混亂, 如果有需要的話,小組長會去信詢問被提及的人,其言論的意思。 : 不然總不能他怎麼解說我的意思,就隨他吧? : 我就只能「不準回應、不準推文」啞巴吃黃蓮....... : 若真要引他人言論,我提議容許這第三者有回應的權利? : 否則今後其他人引用 A文章,作出另一種解釋, : 那 a是否只能眼看著那個人去 隨意的解釋 a 的意思? : 組務版可引用他人言論來檢舉,但是否在該人有回應發言權的情況下呢? 他怎麼解釋你的意思,本來就隨他。組務也不會直接採用他的解釋。 我個人還是會看過所有被列舉出來的文章和推文,再重新判斷當時的情況。 如果我的解釋有誤,檢舉人或板主都可以依自己所知的再加以說明。 以這次的情況為例,要是當時板主實際上已經開始處理,而後也回覆你, 並且你對於板主的處置並不覺得有任何過失,那麼板主可以以此說明。 組務就可以藉此了解到板主並沒有延宕處置的問題。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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