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以余的論文用的是林智堅的資料沒錯吧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the gift of life)時間1年前 (2022/07/29 21:48), 1年前編輯推噓4(4032)
留言36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11 (看更多)
※ 引述《yoyoflag (武漢肺炎乃神罰天擇)》之銘言: : 我沒讀過碩士 : 如果不是藉這個議題看人家分享碩班課程 : 我還真不知道 學術倫理上 有這樣的概念: "自我抄襲" : 你的資料拿給別人用 : 別人用你資料寫出的東西 你也不能用 : 不然在學術上 會被認定是抄襲 : 而且學術倫理角度 居然比法律角度還嚴格 : 我原本想法 也跟原原PO一樣 : 覺得"資料提供者"這說法 林智堅就能站穩了 : 想不到居然不行阿! : 這個事件告訴我們 : 如果要讀碩士 不要讀在職專班 : 這樣才能全心去了解 碩士應該怎麼做 不是這樣解讀,舉例來說好了, 我寫一首歌詞,給另一位音樂家譜曲, 詞是我提供的,他要註明來源作者是我, 但曲是他的,我不能因為提供了詞, 就把整首曲拿過來、或截取一段一模一樣的旋律, 就說是我寫的。 當然,詞是我寫的,我可以拿回來, 用同一首詞自己重新譜曲; 但我寫出來的曲不能跟其他任何人寫的曲有雷同的段落, 即使那個人原本是拿我的詞去譜的曲也一樣, 否則就是抄襲了別人的曲。 這樣理解了嗎? --                     Wer mit Ungeheuern kämpft, mag zusehn,                     dass er nicht dabei zum Ungeheuer wird.                   Und wenn du lange in einen Abgrund blickst,                     blickt der Abgrund auch in dich hine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14.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9102483.A.EF7.html

07/29 21:50, 1年前 , 1F
詞曲都是分開的吧 你這比喻不是很好 編曲抄襲有個專有
07/29 21:50, 1F

07/29 21:50, 1年前 , 2F
名詞 叫做取樣 XDDD
07/29 21:50, 2F
我知道取樣,但取樣的使用更複雜, 你要說的是詞本身有著作權,但raw data沒有; 而舉重以明輕,即使我提供了有著作權的詞, 都沒權利把別人因此譜的曲拿來用,何況是raw data。

07/29 21:50, 1年前 , 3F
恩 比喻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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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50, 1年前 , 4F
而且論文這種東西 先出版先贏 跟專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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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了解一下著作權發生主義,論文也適用, 歌詞也是先出版先贏,但都是推定。 跟專利不同,專利是登記主義。

07/29 21:50, 1年前 , 5F
歌詞很短 抄襲一下就知道了 比較沒啥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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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抄襲曲,原來這個問題可以吵這麼久, 是閱讀能力的問題。:p

07/29 21:51, 1年前 , 6F
除非有鐵證說我資料給你 不然都是以出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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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51, 1年前 , 7F
抄跑堅只是提供民調的raw data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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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chter (114.37.214.106 臺灣), 07/29/2022 21:57:38

07/29 21:56, 1年前 , 8F
但明明陳明通和林智堅都是說一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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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57, 1年前 , 9F
林先寫還是余先寫這件事其實林拿的證據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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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拿的證據都沒有證明力,根本無效, 退萬步言,管他有沒有抄余,引用他人論述未引註就是抄襲, 林自己的論文就很多這種證據了,其他什麼鬼證據都救不了。 ※ 編輯: dichter (114.37.214.106 臺灣), 07/29/2022 22:02:03

07/29 21:58, 1年前 , 10F
余他們只拿了引註有多來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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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4, 1年前 , 11F
並沒有 你被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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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5, 1年前 , 12F
以余律師昨天提的那個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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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6, 1年前 , 13F
那句叫職業不同,投票取向不同,並不是專屬誰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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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7, 1年前 , 14F
少在那邊說別人被誤導 坐看台大打你臉就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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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7, 1年前 , 15F
你也只看過那幾頁而已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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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8, 1年前 , 16F
林智堅後面有引胡佛的文獻,那篇就是在講職業和投票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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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8, 1年前 , 17F
的關係,根本無需再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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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8, 1年前 , 18F
我兩篇全文都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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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8, 1年前 , 19F
而且你知道最諷刺的是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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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9, 1年前 , 20F
就是昨天他們提的那個註,有人發現根本結論和後面提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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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09, 1年前 , 21F
07/29 22:09, 21F

07/29 22:10, 1年前 , 22F
那篇林胡的文獻 結論是企業主多投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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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余的假設卻是企業主會投林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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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11, 1年前 , 24F
所以雖然有點相關 但其實是怪怪的引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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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24, 1年前 , 25F
林要是有證據證明最初綱要時間早就拿出來了啦 只要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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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24, 1年前 , 26F
辦法證明 怎麼看都是死 其實我是強烈懷疑論文不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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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24, 1年前 , 27F
人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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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一點是,陳明通是余的口試委員 他看過林的研究計畫也看過余的論文 如果是余抄林,他口試就不應該給余過 只要沒辦法解釋這個問題,余抄林這個可能性就不成立

07/29 22:32, 1年前 , 28F
凡天空獅的跳針無效論證一概跳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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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chter (114.37.214.106 臺灣), 07/29/2022 22:34:38

07/29 22:39, 1年前 , 29F
照陳林的說法 應是陳為了讓余能半年畢業 拿了林智堅的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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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39, 1年前 , 30F
論初稿,其實不會很多頁,讓余去改寫,把分析對象改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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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39, 1年前 , 31F
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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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40, 1年前 , 32F
架構都做好了,所以比較確定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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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41, 1年前 , 33F
余改寫好了以後就拿給陳看,陳說OK,所以余毫無問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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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41, 1年前 , 34F
為是老師說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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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48, 1年前 , 35F
陳明通不給過余要退學了啊...
07/29 22:48, 35F

07/30 00:27, 1年前 , 36F
余不就保送過關的
07/30 00:27,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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