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講到同婚 就等於蔡英文?
※ 引述《werttrew (我只是你的愛人 不是敵人)》之銘言:
: 祁家威
: 1998年聲請同婚被拒
: 2000年申請釋憲不被受理
: 2013年再度申請同婚不過
: 一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 2015年再度遞交釋憲聲請
: 同年台北市府
: 也將涉及同婚登記的釋憲聲請
: 交由行政院轉予司法院
所以在提交釋憲的階段
北市府只有50%的功勞
考量到祈家威提釋憲是他本人長達數十年的努力
北市府提釋憲更像是
"ㄟ 我公務機關這裡實務工作出現法律問題
你們大法官解釋一下啦
不然我們很難做"
兩相對照我認為祈甚至應該佔90%功勞
北市府佔10%而已
而這10%我認為只有3%算柯文哲的
當時的情況八成是社會局提釋憲前有問過市長
不可否認如果是馬英九、郝龍斌市長一定會被否決
柯文哲的功勞就是當他的下屬問他可不可以釋憲時
他沒有阻擋
嘴巴可能說著"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這3%就是他的不阻擋之功
整個同婚從開頭的釋憲(更前面的社運時期我就不談了)
到最終的立法成功
柯文哲的功勞就這樣
不能再多了
: 以上導致2017年
: 大法官會議正式受理同性婚姻釋憲案
: 決定了同婚必須在兩年內合法
同婚最重要的是這個階段
要是沒過爭誰才是提釋憲的功勞者也沒用
大法官們還加料要求2年內立法
更是神來一筆
可以說整個婚的最大功勞者是大法官們
至於提名大法官的功勞
15位大法官馬蔡提名是8:7
但是投反對票的那兩位都是馬提的
所以馬蔡的功勞比實際上是6:7
換算成百分比那就是馬45%:蔡55%
這就是在釋憲階段這兩位總統的功勞
所以我來評的話投贊成票的大法官們佔80% 馬9% 蔡11%
: 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三讀通過,同年5月22日經總統蔡英文公布
: 以上
立法階段柯文哲在立院沒有子弟兵
期間也沒有發表什麼言論呼籲要支持
所以柯的功勞肯定是0%
這點柯粉就不要爭了
立院表決66票通過 DPP54贊成 時力5票讚成 KMT7票贊成
然後按照投贊成票的立委比率換算
DPP82%功勞 時力8%功勞 KMT11%功勞
考量到DPP承受當時社會反同力量最大的壓力
時力黃國昌也被提出罷免
KMT則有23名立委投票反對(當然民進黨也有一位投反對票)
佔了27張反對票的85%
最終微調 DPP應該要佔86% 時力11% KMT3%(給7位投贊成的立委不是黨團)
: 同婚可以走到讓大法官會議
: 宣布在兩年內必須合法
: 是很多人的努力
: 包括台北市政府
: 為何最後
: 只要提到這件事情
: 大家只會提蔡英文
同婚三階段1.提出釋憲 2.大法官釋憲 3.立委立法
每個階段的功勞我都算給你聽了
我想沒有人會只提蔡英文跟民進黨
因為至少立法院投票 時力的名字也該被提起
如果有人去甲板發文說你們同志能結婚100%都是DPP的功勞
肯定也是會被噓爆
: 或者講起蔡英文政績
: 就是同婚同婚同婚?
阿就因為她是總統
同婚這件事發生在她任內
自然很多人沒有像我這樣一筆一筆精算
就通通把功勞(或仇恨)都歸給蔡英文阿
反正同婚通過蔡英文至少有參與到其中
後人書寫歷史肯定會記上她的名字
至於柯文哲
同運歷史書裡恐怕一字都不會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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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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