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卡管到底合不合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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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102年9月16日函釋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認定「具博士學位及博士後8年以
上工作年資者」,具有「相當教授」的資格
此時執政的是??? kmt對吧
那時有一位IBM副總 就是以此方式參與清大的遴選
因為在業界沒在學校工作 所以不可能有教授資格
當初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所以做了這個函釋 用以方便擴大選才
而當年清大的遴選 監察院沒有意見
直到多年後 監察院的仉桂美、王美玉兩人
(真是好熟悉的名字 河粉應該也很熟)
突然說這樣不行~ 要糾正陽明大學
這個函釋又不是dpp自己執政時因人設事 做出的函釋
郭旭崧當初是以「相當教授」的身分參與 也不是沒有人知道
而陽明的遴選辦法是「相當教授」就可以 (其實一堆大學的遴選也都是這樣規定)
請問哪裡有問題呢???
監察院黨同伐異 亂糾正就要聽喔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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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裝睡的人叫不醒
http://www.nknu.edu.tw/~psl/new.file/1020917edu.pdf
教育部的函
1、相當教授:
(1)公立及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授及相當教授之講座教授、客座教授、榮譽教授、
訪問學者、專任或兼任專業技術人員、研究人員:
甲、大專校院講座教授、客座教授、榮譽教授、訪問學者等職務,因進用資格條件不
一,爰以任用條例規定教授應具博士學位及博士後8年以上工作年資等資格條件為標準
,如候選人曾任前開職務且具「取得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後,曾從事相關之教學
或研究工作8年以上」之資歷,則得認定為「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
這是郭的簡歷
https://goo.gl/R5GWLJ
郭1991年拿到美國耶魯大學衛生政策博士後
從1991到2001都是陽明大學社會醫學科副教授 十年了
郭擔任副教授的十年 算是教學工作
然後又當過北醫大兼任講座教授
所以符合「相當教授」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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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色了 以免有人都不看
2013年的教育部就做了函釋
不是2017年才突然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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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ober (114.136.163.185), 04/30/2018 01: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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