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紅樓、回憶、愛情、過去

看板HCSH作者 (柳紹雲)時間16年前 (2007/11/25 22:39), 編輯推噓13(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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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人生,不是童話;更不是氾濫的言情小說。但它卻是一場令我永生難忘的愛情悲 劇。   從士林夜市的那一天開始,我們兩個人之機的關係,成指數曲線急速的加溫。我把妳 給我的拍貼,刻意的放在我的皮包裡面,我將我自己的那一半剪掉,然後只有妳的那一部 分,放在我錢包的內夾層。   沒有人知道,因為沒有人會去刻意看我的錢包。   但是對於我自己來說,可能這樣的行為代表著妳特別的地位。   我悶心自問,我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我覺得我想要炫燿的成分比較大。畢竟一個男 孩子的錢包裏面,如果有女人的照片,第一不是偶像明星,第二就是女朋友。   但是,妳既不是偶像明星,此刻,也不是我的女朋友。   而我卻持續的在這自爽的心態裡面-自我陶醉。   高中的我,很自以為自己很懂愛情。因為我是一個寫手,是一個作家。我國三畢業的 那個暑假,自己寫了一部幻想中的高中愛情故事。那是一個注音文加虛構、無趣的爛故事 。當時以為這樣是一件很屌的事情,好像可以因為這篇文章,在高中生活中闖出我人生的 另一條路。   我開始在莊中的BBS上面發表,總覺得網路小說就一定要發表在BBS,如果PO 在WEB站的話,就一整個遜。真的,我真的以為那時候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實 際上只是南柯一夢,我只是個愛幻想的小孩。   甚至在高二的時候寫了一篇「一位少年,和一位女孩的愛情」,當時的確造成一陣轟 動,但是卻只是因為大家想看的是「八卦」,而不是我寫的故事。那是撰寫班上老頭跟季 枝的美好愛情故事。   只到了我長大了之後,我才知道,我不是會寫小說,我只是比較會胡說八道而已。   莊中第十屆,是個堅持男女分班的制度學年。而我因為選了第三類組,加上強運,可 以有男女合班的機會。當時我只是一個在福利社打工的工讀生,我熱愛工作,只因為我很 缺錢。   而我並不是缺錢養女朋友,我當時第一任女友比我還有錢…   那我的收入都到哪邊了?(在我背後那一面漫畫牆…)   高二的九月份,妳生日。妳是一個在班上人見人愛的同學,所以妳生日,自然會有盛 大的生日蛋糕出現。當時我在場,但是我並沒有刻意留下,我只是比較完離開罷了。   在一首生日快樂歌結束之後,緊接著是可怕的奶油大戰。我歌也沒唱,奶油也沒碰, 我只是靜靜的看完整場慶祝妳的派對。妳好心的問我要不要吃,我謝絕,因為我其實不是 很喜歡吃芋頭布丁。   妳堅持說,因為多了一塊,不吃也只能丟掉。我回答:   「那我包回去給我女朋友吃好了。」   那時我還沒分手,但是快了,因為我跟她感情淡了,只是找不到說離開的時機。   那一段感情,並不留戀,因為來的太過於自然,也該讓它自然的離去。   但我發覺,這類型的舉動,是不是容易獲得女生的好感?而我是不是再利用這類型的 行動,來替自己埋下未來「機會」。我無法得知,更無法證實。   高二的上學期,我只跟胖子很熟。熟到那種每節下課之後,都會在後面玩摔角的那種 熟。熟到連妳都會一直不斷的問我:   「你是不是喜歡胖虎?」   我總是摸摸妳的額頭,「妳瘋了嗎?」然後手不斷的指著胖子,「妳說我跟她?」接 著雙手互拱,「大王請賜死。」   妳會開始大笑。然後我慶幸這個從國中用到現在的老梗,到了高中還是可以繼續沿用 下去。   那時候,我們沒有前面故事裡面說的這麼熟識。我只是個衛生股長,妳只是個被我分 配到清板溝的同學。而我單純只是因為某次,不小心看到妳的手,似乎不太適合接觸到冰 水,連我這個人的手的膚質都可以比妳的好上十倍。   「妳要不要換工作阿,妳的手碰水不會痛?」   「沒關係,這個只是皮膚粗糙,其實不會痛的。」   「但是這樣子情況不是會更惡化嗎?」   「會嗎?」妳帶著疑問看著我。   我卻覺得害羞加尷尬的立刻轉頭,「我猜的啦。」接著轉身離開,順便留下一句,「 如果真的受不了的話,要快點跟我說喔。我會幫妳換工作的。」   因為…妳太正了… 如果我是隻不起眼的青蛙,那妳一定是那美麗的天鵝。   但是這叫做關心嗎?還是只是類似上司對於下屬的職場安全呢?   第二件故事裡面的美好,也是轉戾點前面的最後一件。我熱愛歌唱,只因為我在「班 級」內「比較」會唱歌,所以常會去參加校際的比賽。自以為自己很強,但是跟外面的比 較起來,我其實只是個爛咖。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高三的那次比賽,我為自己通過預賽而興奮不已。   「我星期六要比賽喔,正式的那一種喔。」我對著坐在我後頭的妳說。   「好可惜喔,我那一天要跟其他人去文中看書耶。」   「是喔…」我假裝自己很沮喪。   「是阿…」妳也陪我假裝很沮喪。   「算了,讀書比較重要,反正我也不會贏。」我自嘲著。   是的,不可能會贏…有十八班阿德,有超強的楊秉聰,我算啥?加上一堆更強的學弟 妹,我根本只是炮灰。   「你都選那種你自己覺得好聽的歌,當然唱不贏別人。」涂伯仲說   涂伯仲常吩咐我,歌唱比賽第一重要的不是實力,而應該是選歌。選對一首適合自己 的歌,可以讓自己的表現提升兩倍,不,說是十倍也不為過。   而我執迷不悟。只因為,我選了一個屬於我心情的歌。   吳宗憲-放我一個人   『 我想妳已經喝醉 否則怎麼會在我的懷中入睡     夜已深哦心已碎 我抱著一個不愛我的人     我早就傷心卻絕 妳的眼中閃爍著屬於他的美     靠近妳淚已吻妳 我愛上一個不愛我的人     就放我一個人吧 習慣自由的靈魂     忍著痛 帶著笑意輕輕呼喚妳名字       明知我會後悔 卻又陷得乾脆     早就應該做好最壞準備     承認吧愛過的人 妳愛的人不是我     愛越多 傷就越重不是妳所能了解     別怕淚眼相對 讓我忘了一切     告訴我妳愛的人是誰            』   「我想你已經喝醉,否則怎麼會在我的懷中入睡」,一句我的肺腑之言,我想對妳說 的。但是一切都沒有用,妳在文中讀書,又不可能聽到我唱的東西,更別提我想從歌曲中 表達我自己的感情。   人沒來,表達給鬼聽嗎?   想當然,這首歌絕對不會讓我贏得任何名次。但這首歌卻是我想說的一切。對「妳」 ,也對「她」。當時我抱著緊張的心情從幕後走到台前,我從眼前一片黑鴉鴉的人群中, 我看見了一個耀眼的星點。   不。是兩個。   妳在,還有…她也來。   我雀躍,卻也帶著沉重的愧疚感…   因她而雀躍,因妳而…愧疚… -- §都是小說 沒別的 http://shainn.spaces.live.com/ http://blog.tokyo.idv.tw/shainn/ §柳絮紛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64.72

11/25 22:52, , 1F
看到後面覺得好悲情...
11/25 22:52, 1F

11/25 22:54, , 2F
對...所有人都覺得悲情...for she not me...
11/25 22:54, 2F

11/25 23:03, , 3F
好像應該是 for her......(我英文爆濫...)
11/25 23:03, 3F

11/25 23:26, , 4F
好感傷...===========以下開放與原波談心===============
11/25 23:26, 4F

11/25 23:28, , 5F
我我!
11/25 23:28, 5F

11/25 23:28, , 6F
====================報名截止=========================
11/25 23:28, 6F

11/25 23:41, , 7F
..........強制我要跟你談心嗎= =
11/25 23:41, 7F

11/26 01:29, , 8F
學長! 我同學都成了你的充實聽眾了!!
11/26 01:29, 8F

11/26 12:32, , 9F
之前錯字太多了.....今天我才把所有的內容校勘
11/26 12:32, 9F

11/26 12:32, , 10F
SO...如果想要看原稿的 可以丟站內信給我...
11/26 12:32, 10F

11/26 12:32, , 11F
未來會以沒有錯字為目標 完成這個故事
11/26 12:32, 11F

11/26 13:53, , 12F
看到後來,妳跟她已經快要搞混了,故事是有連貫的吧?
11/26 13:53, 12F

11/26 13:54, , 13F
要不要給個假名這樣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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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3:54, , 14F
目前沒有給假名的打算 裡面已經太多同學被我出賣了
11/26 13:54, 14F

11/26 13:55, , 15F
一寫假名進去 馬上就知道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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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3:55, , 16F
而且整篇的「妳」 永遠就是女主角 應該...不會搞混
11/26 13:55, 16F

11/26 13:56, , 17F
會這樣子寫 是有原因的...因為這些東西 就是我想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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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3:57, , 18F
女主角說的話
11/26 13:57, 18F

11/26 18:29, , 19F
@@好像我之前也有被出賣!!酷
11/26 18:29, 19F

11/26 21:58, , 20F
抱歉啦~:)
11/26 21:58, 20F

11/30 23:43, , 21F
沒關係~~大家跟你要個綽號的使用費就好XD~~
11/30 23:43, 21F

12/01 23:07, , 22F
這樣我會破產.......
12/01 23:07, 22F
※ 編輯: shainn 來自: 220.132.64.72 (12/0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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