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與民意妥協而捨棄憲法價值?
※ 引述《iam168888888 (射精)》之銘言:
: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與民意妥協而捨棄憲法價值?
: 中央廣播電台
: 劉玉秋採訪
……
: 憲法法庭23日針對死刑釋憲展開一整天的言詞辯論,下午進入大法官詢問階段。
: 大法官詹森林詢問關係機關代表法務部,過去在同婚、通姦除罪等作出解釋前,皆主張民
: 意多數反對,認為大法官不該做出違憲裁判,但大法官仍做出違憲解釋。如今法務部在死
: 刑案上仍不斷訴諸多數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希望憲法法庭讓步,做出合憲宣告,難道只要
: 與民意有關,大法官就一定要與民意妥協,捨棄大法官自認的憲法價值?詹森林:『(原
: 音)難道我們不可以在或許當時跟民意有衝突、甚至完全相反之下,做出大法官或憲法法
: 庭可以對民眾闡述憲法價值,或對一般大眾做憲法教育的解釋或裁判?只要跟民意有關,
: 就絕對要和民意妥協?或依循民意而捨棄大法官認為的憲法價值?在或許當時民意有衝突
: 甚至完全相反之下,做出憲法法庭對民眾闡述憲法價值或裁判嗎?只要跟民意有關,就絕
: 對要和民意妥協?或要依循民意,而捨棄大法官自己所認為的憲法價值?』
……
: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03601
上面這段話重複看了幾次,總覺得很熟悉……重新整理之後如下。
黑森林表示︰
多數民意反對同婚、通姦除罪等,但大法官仍做出違憲解釋。
難道我們不可以在或許當時跟民意有衝突、甚至完全相反之下,
做出大法官或憲法法做出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可以對民眾闡述憲法
價值,或對一般大眾做憲法教育的解釋或裁判?
只要跟民意有關就絕對要和民意妥協?
或依循民意而捨棄大法官認為的憲法價值?
簡單說,黑森林的要旨是,憑甚麼民意是這樣,大法官就不能判別樣?
總之,黑森林就是一再強調,民意是這樣? 那咱大法官偏要對著幹!
這種論理方式,讓人聯想到下面網路連結描述的一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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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病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AD%E4%BA%8C%E7%97%85
中二病(日語:中二病),也稱廚二病(厨二病)[註 1],是日本的網絡流行語。泛指一
種自我認知心態,用以形容一些經常自以為是地活在自己世界、做出自我滿足的特別言行
,或賦予自己一些自認為帥氣的特性但同時稚氣未脫的人。
據稱這種情況常始於青春期的中學二年級,故稱為「中二病」,有戲謔的含義。中二病雖
然稱「病」,但和醫學上的「疾病」沒有任何關係。這項概念在日本ACG次文化中具有重
要地位。[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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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可賀啊全國同胞!
我們的黑森林大法官,不但法學素養深厚,心態也超級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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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68.20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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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ltlake (114.24.68.205 臺灣), 04/25/2024 12: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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