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多數民意反對廢死 大法官:難道一定要與民意妥協而捨棄憲法價值?
詹森林大法官原來覺得同婚跟通姦罪同殺人啊?
不過廢死以後 內亂外患罪都不用死了
到時也可以安心判國了
※ 引述《iam168888888 (射精)》之銘言:
: 大法官詹森林詢問關係機關代表法務部,過去在同婚、通姦除罪等作出解釋前,皆主張民
: 意多數反對,認為大法官不該做出違憲裁判,但大法官仍做出違憲解釋。如今法務部在死
: 刑案上仍不斷訴諸多數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希望憲法法庭讓步,做出合憲宣告,難道只要
: 與民意有關,大法官就一定要與民意妥協,捨棄大法官自認的憲法價值?詹森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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