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無法構成殺人罪…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雄院判決理由出爐

看板Gossiping作者 (黑色柴柴)時間1年前 (2022/07/01 16:52), 編輯推噓12(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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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L96 (JAL9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 : 2.記者署名:林保光 : 3.完整新聞標題:無法構成殺人罪…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雄院判決理由出爐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2-07-01 15:26 聯合報/ 記者林保光/即時報導 : 高雄男子黃子洋去年底酒駕,將林家4口撞成1死3傷,高雄地方法院今只以公共危險罪, : 判他7月10月徒刑,引起死者家屬質疑「輕判」。高雄地院下午提出判決理由,行政庭長 : 楊國祥表示已「重判」。 :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楊國祥表示,被告就酒後駕車致人於死,坦承不諱,才認定不能安全駕 : 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檢方以「不確定殺人故意」起訴,指的是「有預見可能撞死人,卻容 : 任結果發生」,但是,高雄地方法院認為無法構成殺人罪理由有下列幾項。 : 楊國祥表示,黃子洋從五福路到案發地,全程650公尺,依Google地圖預估開車時間需2分 : 鐘,如果依檢察官起訴,他以80公里時速行駛,僅約半分鐘就能抵達案發地,但黃子洋從 : 當晚7點2分自五福路出發,7點7分發生車禍,花了5分鐘,認為因人潮、車潮,行車不快 : ,但黃在當晚7點6分,至河東路與民生二路口才開始闖紅燈、超速,並不像檢察官所稱, : 基於不確定殺人故意駕車,一路超速、闖紅燈。 : 楊國祥表示,現場煞車痕長達29.1公尺,顯然被告在發現行人,有緊急採取防止結果發生 : 的舉止,而且,當時人車擁擠,如果被告有殺人之意,在起駛後不久,可以很輕易容任結 : 果發生,不會在行經多路口才發生車禍,因此實無法認定被告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 雄院並認為,黃子洋固然10多年前犯酒駕,也在臉書上有「為什麼這種事情還是天天發生 : ,別人的孩子別人的生命就死不完嗎?」等言論, 單以這言論推論他有殺人的故意,太 : 過簡略,法官認為,如果用這樣標準,曾犯酒駕者再酒駕時,從開車上路就是著手殺人, : 顯然不是立法目的。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6Zz5yd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事實上間接故意本來就很難舉證了 就本案來說檢察官要證明黃男雖然酒駕上路,而且遇見會撞死人,但是他必須有類似爽啦,撞死就撞死這種意圖,才有間接故意的構成 法官的理由是說如果黃男有這個不確定殺人故意,一上路就會到處撞人了,不會因為闖紅燈才想到去撞人 不過說真的啦,現在法律酒駕致死就是判不了殺人罪,除非我們偉大的立委能夠將酒駕致死類推適用殺人或提高刑期 不然酒駕永遠都只能看高官震怒然後百姓繼續吞下去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I01W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8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6665548.A.E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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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議以後考駕照新增酒後駕車測驗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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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你中共同路人? 竟然不支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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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類推 把酒駕致死廢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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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回歸殺人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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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6:55, 1年前 , 5F
哪個立委把酒駕修成唯一死刑,我這輩子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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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發言黨怎麼可能讓酒駕等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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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投爆他跟他的黨,就算是我討厭的政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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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跟我無關,不然我就要變殺人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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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敢不敢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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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呢喃的酒駕天堂,拉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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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很多次了,在現行的法律下,你要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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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就是買個囝仔,一二十萬,調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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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開車撞死對方,過失殺人,呵,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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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了不起一年,輕輕鬆鬆,幹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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咧白癡法律白癡法官白癡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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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擬制,不是用類推?酒駕上路就當謀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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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已遂跟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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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前天那個警察追車的就一堆法律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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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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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懶蛋修法酒駕肇事當蓄意論,就是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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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00, 1年前 , 21F
立委是廢物與共犯,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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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00, 1年前 , 22F
他也沒過失致死啊 只有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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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03, 1年前 , 23F
認定殺人很難。直接把酒駕致死的刑責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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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03, 1年前 , 24F
高到跟殺人差不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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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04, 1年前 , 25F
@a7788783 會成立教唆殺人既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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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04, 1年前 , 26F
正確是廢物立委的鍋但是刑法禁止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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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06, 1年前 , 27F
喝酒故意開車 不故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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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10, 1年前 , 28F
立委就不敢把酒駕修太重,等等自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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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18, 1年前 , 29F
還回到殺人罪處理,那就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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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18, 1年前 , 30F
只剩過失致死。根本之道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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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變成一個獨立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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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18, 1年前 , 32F
把要件從殺人跟過失致死脫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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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18, 1年前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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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20, 1年前 , 34F
是不是故意,輪不到你我這種百姓去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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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29, 1年前 , 35F
好啦 法官好棒棒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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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38, 1年前 , 36F
酒駕還有預期不會出事的?果然是酒駕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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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38, 1年前 , 37F
沒撞死個高官子弟 不會修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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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41, 1年前 , 38F
立委的鍋 別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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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7:56, 1年前 , 39F
黨:酒駕不要亂修法,會影響Ko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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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9:00, 1年前 , 40F
司法改革大成功
07/01 19:00, 40F

07/01 20:39, 1年前 , 41F
你忽略他有剎車
07/01 20:39, 41F

07/01 21:26, 1年前 , 42F
真的 考個酒後駕車技術好了 白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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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1:26, 1年前 , 43F
垃圾國會最大黨 垃圾法官 幹
07/01 21:26, 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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