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員37天內結婚4次請32天婚假 銀行不准假遭罰
撤銷了,然後呢?
銀行不給假,勞工轉向政風處檢舉勞動局承辦人瀆職嗎?
真心覺得分到這件申訴案的勞檢員,就只有一個衰字
※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 昨天晚上的新聞
: : 副市長黃珊珊在臉書上公開批評台北市的勞動局不懂裁處
: : 台北市副市長公開批評台北市政府內的局處不會做事
: : XD
: 勞動局撤銷處分了!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銀行拒給婚假挨罰 黃珊珊批「法匠」如恐龍判決
: 萬元。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天對於勞動局處分提出質疑,她說,勞動局完全沒有考慮這種
: https://reurl.cc/mqQApW
: 結果法匠局長吞了
: 這件事本來就是法律人常常讓人看不起的地方
: 不合理的事項死守法條就是常被罵恐龍的原因之一
: 而且一堆判決也常常看見很可笑的轉彎解釋法條方式
: 怎麼這種明顯不合理的事又要死板做事?
: 37天內請了32天婚假 允許這種事情不就變成可以整年一直請下去?
: 反正也沒規定你能結婚離婚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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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5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394121.A.3BE.html
噓
04/14 17:57,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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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7:57, 1F
開除?用哪一條啊?請婚假就開除?等等又變不當解雇
※ 編輯: ives522 (223.139.156.6 臺灣), 04/14/2021 1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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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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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4/15 09:29,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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