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員37天內結婚4次請32天婚假 銀行不准假遭罰

看板Gossiping作者 (醉)時間3年前 (2021/04/14 14:50),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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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這不只是鑽法律漏洞欸 如果沒有結/離婚真意 但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離婚手續,而造成公眾或他人損失的話 是不是可能觸犯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4 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至於有沒有結/離婚真意 其實可以交給法官來判斷吧 ※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 昨天晚上的新聞 : : 副市長黃珊珊在臉書上公開批評台北市的勞動局不懂裁處 : : 台北市副市長公開批評台北市政府內的局處不會做事 : : XD : 勞動局撤銷處分了!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銀行拒給婚假挨罰 黃珊珊批「法匠」如恐龍判決 : 北市某銀行行員在37天內與同一對象結婚4次、離婚3次,公司拒絕給婚假遭勞動局開罰2 : 萬元。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天對於勞動局處分提出質疑,她說,勞動局完全沒有考慮這種 : 脫法行為就開罰是「法匠」,不知變通、不查證也不考慮各種情節緣由,有如恐龍判決。 :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今天表示,將撤銷處分,並深切檢討。 : https://reurl.cc/mqQApW : 結果法匠局長吞了 : 這件事本來就是法律人常常讓人看不起的地方 : 不合理的事項死守法條就是常被罵恐龍的原因之一 : 而且一堆判決也常常看見很可笑的轉彎解釋法條方式 : 怎麼這種明顯不合理的事又要死板做事? : 37天內請了32天婚假 允許這種事情不就變成可以整年一直請下去? : 反正也沒規定你能結婚離婚幾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0.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383015.A.037.html

04/14 14:51, 3年前 , 1F
記得花蓮王被這條弄過
04/14 14:51, 1F

04/14 14:53, 3年前 , 2F
問題誰能判定他不實?
04/14 14:53, 2F

04/14 14:56, 3年前 , 3F
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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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4:56, 3年前 , 4F
如果他們離婚那一天有人能作證他們同進同出,以夫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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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4:56, 3年前 , 5F
參考待轉大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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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4:57, 3年前 , 6F
稱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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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4:57, 3年前 , 7F
法官心證 說你有罪就有罪 說你無罪就無罪
04/14 14:57, 7F

04/14 15:23, 3年前 , 8F
不然樓上覺得猶豫期應該要定多久??
04/14 15:23, 8F

04/14 15:56, 3年前 , 9F
如果這方法可行的話,先不說跟公司請假與否,配合現在開
04/14 15:56, 9F

04/14 15:56, 3年前 , 10F
放同性婚姻,兩個閒著沒事的肥宅或是收錢辦事的工讀生,就
04/14 15:56, 10F

04/14 15:56, 3年前 , 11F
可以DDOS攻擊癱瘓戶政事務所一條作業線,多來幾組輕鬆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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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5:56, 3年前 , 12F
以讓一個戶政事務所廢了,也可以算是某種程度的恐攻啦。
04/14 15:56,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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